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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 03- 21    浏览次数: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围绕《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扩大公开范围,扎实有序地开展了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1、调整了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规范了部门文件公开格式。

  2、加强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制度机制的执行,严格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结合,有效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脱节的现象。

  3、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本部门业务工作动态外,还通过“海曙司法行政”、“海曙普法”等政务微博、移动网络手机普法短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及时向社会公示了大量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8条,政府决策类0条,业务工作信息49条,其他类1条。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司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信息3条,政务地理信息25条,政务微博发布各类工作、普法信息200条,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信息180条,普法短信平台发送普法短信10期,受众近3万余人。截至2016年底,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43条,其中,政策法规公文类信息235条,政府决策类16条,业务工作信息778条,便民服务类信息6条,其他类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对照上级要求,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等。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海曙区司法局

  2017年1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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