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法规公文>>规范性文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02943395/2023-26809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海政发〔2023〕5号

规范性文件编号: BHSD00-2023-0001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区对2022年6月底前印发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区政府决定对7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为继续有效(附件1),对1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为失效(附件2),对13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3),对3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附件4)。现将该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2月9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1件)

     2.失效的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3.废止的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4.修改的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查看图解: 图解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查看解读: 解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