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概况
  • 机构负责人:

    葛石松

  • 办公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74-55680711

  • 办公室
    公开电话:
    0574-55680711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党群、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调配任免、培训培养、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区民政综合统计工作。承担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牵头民政标准化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牵头推进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依法开展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等工作。

  •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科
    公开电话:
    0574-55680715
    职责:

    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救助工作。负责和指导特殊对象生活补助工作。负责组织、监督、评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推进相关制度建设。负责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有关工作。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牵头孤弃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工作。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收养登记管理。指导收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收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 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公开电话:
    0574-55680763
    职责: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开展老龄工作督查检查、评估。指导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负责老年人优待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和敬老爱老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发展银发经济。指导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并指导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指导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 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科(挂社会事务科牌子)
    公开电话:
    0574-55680762
    职责:

    牵头推进民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民政领域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区级民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参与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延续的相关工作。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牵头社会组织评估、年检年报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慈善组织及其活动、慈善信托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慈善活动和社会捐赠工作,牵头慈善组织参与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慈善组织登记认定、评估、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公开募捐项目备案、慈善信托备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服务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管理权限内的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工作。调处界线认定不一致产生的边界争议,组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地名规划的编制和指导,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管理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负责地名档案管理、地名信息化及地名文化建设,监督、管理、指导地名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参与编制移民安置相关规划。协调、指导并参与水库移民安置验收。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拟定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