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3395/2025-92563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制定背景
“十三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稳中有进、繁荣向好。文化和旅游加速融合、相互促进,发展基础更加稳固,优势作用逐步显现。文化引领风尚、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旅游对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功能更加突显。“十四五”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文化和旅游既是拉动内需、繁荣市场、扩大就业、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求我们提供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但我区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依然存在,文化和旅游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不完全匹配,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编制好《海曙区文化与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文旅“十四五”规划》)对于我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全力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最富活力、最有品位、最具温度、最为均衡的城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思路
为更好地贯彻上级战略布局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文旅“十四五”规划》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架构思路和谋划举措。一是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针对我区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体育场等文化场馆一直处于缺位状态,造成很多大型文化活动、演艺活动、体育赛事只能借用其它区资源的情况,“十四五”提出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和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等具体任务,重点推进河海博物馆、宁波市非遗馆等市级重大项目协调建设工作,推动海曙区图书馆新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乡村文旅中心示范工程,实现文化设施共建共享。二是着力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模式。海曙历史文化遗存丰富,有基础、有能力为海曙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本规划重点通过实施“城市记忆工程”提升我区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平。通过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让千年宋韵以千年海曙这个载体,在新时代“流动”起来、“传承”下去,形成展示“重要窗口”独特韵味、文化海曙建设成果的鲜明标识。三是着力提升文旅资源融合程度与文旅品牌IP辨识度。我区是都市、乡村、山区共融的复合型区域,文化、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现已形成了“书香海曙”“美好生活”等文化和旅游品牌,但品牌影响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就如何打造一个地域性文旅品牌,《文旅“十四五”规划》从塑造全域文旅形象、文旅产品、服务品牌、美食品牌等多个维度来提升海曙文旅品牌辨识度,提升影响力。四是着力增强文旅企业创意支撑力和竞争力。我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在“十四五”期间,重点是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突出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两大支撑,突出文旅产业和乡村振兴的双向融合,推进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五是着力形成旅游产业全面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海曙旅游资源优势突出,但大型综合性旅游龙头企业缺少,旅游产品发展缺少重大平台、重大产业、重大项目依托。对此,“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建立全域旅游目的地体系,通过深入谋划观顶湖等新建重大文旅项目,持续推进鄞江古镇等续建项目,来优化旅游要素空间布局,提升区域旅游影响力,全面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内容
《文旅游“十四五”规划》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约29000字。设置专栏6个,谋划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项目32个。
(一)第一部分为总论
包括第一、二大点,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海曙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梳理文化和旅游资源,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新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新趋势和新挑战,明确“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及战略布局。在指导思想中提出了持续打造“最有宁波味的文化强区”和“长三角休闲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提出“文化和旅游产业地位实现跃升;文化和旅游加速融合发展;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成标杆;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等五个方面的发展目标。同时与区发改局、统计局多次对接,并与相关单位反复论证,按照“跳一跳、摸得到”原则,确定了五大类30项具体指标。基于各片区资源禀赋,并在优化布局,强化全域联动的考虑下,规划了“三区两带”的文旅发展格局,即历史文化核心区、城郊乡村活力区、四明生态度假区、大运河文旅发展带和塘河文旅发展带,从而构建全域文旅发展的重大平台、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
(二)第二部分为分论
包括第三、四大点,分六大发展平台、七大发展任务阐述今后五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点工作。
1.六大发展平台。一是建设天一阁·月湖世界级景区。推进天一阁博物院二期扩建工程,逐步扩宽天一阁博物院展览展示、文化交流、文物修缮等功能和空间。同时,推进天一阁·月湖景区品质提升工程,做好月湖文化赋能,加强天一阁与月湖的高度融合,整体打造宁波城市书香旅游高地,将天一阁·月湖景区建设成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二是建设千年罗城文化地标。利用宁波作为全国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优势,深挖藏书文化、浙东文化、名人文化,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多元保护和文化旅游融合之路,将千年罗城核心区建设成为历史文化的保护、区域经济融合以及老城区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融合的典范,实现千年罗城“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时代复兴,构筑宁波文化地标区。三是建设鄞江千年古城。紧扣地域文化优势和四明锁钥区位优势,兼顾城市休闲和旅游需求,聚焦“千年明州府,风情山水城”的千年古城复兴战略定位,做实文化保护传承、做精特色优势产业、做细社会民生实事,以古镇核心区为建设重点,通过创新业态之路,活化传统遗存,围绕水利文化、非遗文化、民俗文化,重点建设古镇核心区,打造文旅复合、山乡联动、景城一体的千年古城。四是建设浙东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海曙段)。对大运河文化进行挖掘、整合与转化,构建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以面带域的空间格局,通过产业扩散和产业辐射,形成遗产、生态、经济和旅游“四廊合一”的功能复合型发展带,推进发展文化突出、创新有力、繁荣活跃的浙东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和姚江新城,打造海曙都市文化新高地和城市地标,带动浙东运河沿线城镇、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产业复苏、文化复合、旅游复兴。五是建设浙东唐诗之路文化旅游带(海曙段)。围绕“诗画”“山水”“古镇”主题,将沿线资源串珠成链,依托现有四明山区古村、古建筑、国学资源,高质量打造诗词名篇研学、自然科考研学、特色农耕文化体验、非遗体验、美食文化体验、生态休闲度假产品,高质量推进“旅游+文创”“旅游+康养”“旅游+体育”等多产业融合业态,打造以古村旅游、国学研学、乡村文创、生态康养等功能的浙东唐诗之路旅游精品线路。六是建设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示范区。借助国家农业部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挖掘古林镇茂新村、蜃蛟村、前虞村三个核心古村的名人展馆、非遗艺术和文化古迹等文旅资源,围绕御史文化、家风文化、草编文化、米食文化,形成“一村一线,三村一环”的农文旅产业联动发展格局,打造集非遗体验、生态研学、乡村休闲、田园游乐于一体的乡村振兴农文旅综合体。加快农文旅三产融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实现乡村发展、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赋能,打造农文旅融合示范区。
2.七大重点任务。一是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任务中提出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推动精品文艺作品创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营机制等5项具体任务。二是在“创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任务中提出推进海丝-大运河遗址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海曙特色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全面提升博物馆改革发展水平、全力打造“行走城市,寻找记忆”的博物馆之区、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盘活文物资源、促进开放共享等6项具体任务。三是在“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中提出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海曙文创体验区等3项具体任务。四是在“加大数字文旅发展力度”任务中提出夯实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创新网络营销模式等3项具体任务。五是在“深度挖掘文旅消费新动能”任务中提出打造标志性文旅消费示范商圈、点亮夜经济打造文旅消费新动力、拓展文游消费新渠道、助力长三角文旅消费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4项具体任务。六是在“全面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任务中提出建立全域旅游目的地体系、优化旅游要素空间布局、完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引导旅游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4项具体任务。七是在“创新推广文化旅游品牌新IP”任务中提出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树立宁波文化IP、塑造“一城山水,千年书香”文旅形象,形成海曙全域品牌IP、突破重点文旅项目,打造文旅产品IP、探索公共文化机构参与旅游服务,树立文旅服务品牌IP、提升旅游美食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十碗十点”美食品牌IP等5项具体任务。
(三)第三部分为结尾。
主要是第五大点,着眼于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要强化法制保障,创新管理方式。完善文化旅游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旅游联合执法体系改革,进一步创新“1+3+N”旅游综合执法模式。二是要重视人才建设,形成产业支撑。结合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坚持人才战略优先布局,努力培养和储备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复合型文化旅游人才队伍。成立文旅产业发展专家智库,为海曙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前沿思维、高端智慧和坚强保障。三是统筹利用方式,保障文旅用地。对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争取把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纳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库,对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的,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加大土地供给,支持重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四是加强财政扶持,激发文旅活力。进一步加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力度,优先扶持社会资本改造、新建面向公众开放的鼓励类文化设施。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利用。加大对小型微型文化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联系方式:0574-55887620
原文: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