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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曙区招商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 03- 22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下称《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曙区经济合作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邮编:315010,电话:0574-89188259,传真:0574-55889775)联系。


  一、概述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版块进行了进一步调整,科学合理设置公开版块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同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任免等内容设置专门版块进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透明,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公开信息7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5条,政府决策类3条,业务类67条,其他类信息1条(以上数据统计口径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力举措。通过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和高效透明,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发布。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公开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细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管理,按照公开目录有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严格履行公开审查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工作成果。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夯实工作基础。我局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着力推进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等重点业务专栏建设,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版块更新维护。三是拓展提升平台能力。今年着重对公开平台页面进行了调整,对部分版块进行了合并,做好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等重点版块的公开,对图片新闻、近日要闻等群众关注关心的要讯类版块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将最新最有效的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信息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设立海曙区经济合作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组织机构、监督投诉等栏目供公众访问浏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下阶段工作中,一是要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群众关注关心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三是要继续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促进信息公开量质双提升,及时公开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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