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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曙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 03- 20    浏览次数:     

一、概述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要求,不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项财政业务信息、不涉密文件、重点工作进展、政府采购、国资管理等重点模块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和维护工作。建立局内信息公开审核报批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文处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及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

  (二)突出重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利用财政门户网站发布、受理各种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布有关的财政知识、各类创新举措及进展等,实现信息发布与咨询反馈的互联互通。利用局内LED等新媒体及时对财政非涉密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缩短公开时限,拓宽公开范围,形成开阔的信息交流窗口。在局显要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在职干部名单、领导分工、部门设置、工作职能、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承诺等。便于群众更好的监督和办理事务。通过编制印发各类服务小册子,将窗口办事内容、流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公之于众,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通过媒体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文件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及公开内容,做好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模块的信息维护。一是对办理流程进行公开。对会计从业资格办理、政府采购审批等办理流程进行公开,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和预算单位;特别是今年9月新推出的会计从业资格“网上申报、在线办理、快递送达”服务是即8月推出的会计从业资格“即考即办”服务模式后的再一次服务提升,标志着我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真正实现了办证人员“零上门”的目标;二是对财政工作动态进行公开。对上级领导调研、财政会议召开、民生政策兑现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开,使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三是对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对国务院、省(市)制发的涉及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现行条例、规章制度及局机关制发的不涉密文件及时进行公开;四是对财政预算进行公开。根据财政部及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财预[2016]123号),我局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海曙区财政预算公开包含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至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全部按功能分类细化至项级科目,并细化至具体项目。近年来,预算报告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加大财政数据比重,紧扣国家政策和社会焦点问题,更加简洁易懂表述全区综合财政预算收支概况及财政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民生支出、财政改革等重点内容。海曙区今年预算公开单位增至56家,区内除涉密单位外一级单位全部公开,其中二级单位合并至一级单位进行公开,公开样式包括部门预算文字说明及相关附表,公开内容包含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收入预算总表及支出预算总表。全部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至项级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细化至款级科目,并附文字说明材料。区本级预算报告由区财政代为公开,各部门预算由各单位在时间节点内自行公开。五是对财政决算进行公开。今年除1家涉密单位和2家代编单位(市里口径可以不公开)外,我区56家一级预算单位在各部门门户网站、海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栏等平台及时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信息包含下级预算单位信息。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更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科目细化至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三公”经费首次公开各项经费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并就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进行了披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通过海曙区人民政府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8条,占总数的11%,内容包括法规公文、政府决策等;业务类信息109条,占67.28%,内容包括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便民服务类信息35条,占21.6%,内容包括社会监督、办事指南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收费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办理件,未发生因申请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是依然存在些许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种类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平台建设覆盖面仍不够广。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财政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切实改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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