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22-24996
- 文件编号:海政发〔2022〕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2-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曙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曙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依据《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浙江省、宁波市关于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的整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系统思维,积极做好助残服务的“加法”和残疾人障碍的“减法”,开启残疾人共同富裕和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新征程。区残联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在社会和谐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区残工委获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为特殊群体共享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利条件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完善分类施策,聚焦多元精准救助,织密织牢困难残疾人兜底保障网。民政部门在以共同生活家庭为单位申请收入型低保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为重残重病单人户低保和支出型贫困,落实残疾人低保1200余户,占全区低保家庭的34.5%;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00余人。区残联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600余人,400余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享受“助学补贴”,3900余人享受“生活补助金”,1100余人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残疾人养老保险覆盖率超99.5%,残疾人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每年为全区持证残疾人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年均赔付金额200余万元。
(二)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在用真金白银兜住社会底线的同时,我区注重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聚焦残疾人在政务服务、教育就业、托养、康复、无障碍、文化体育、社会融合等专项服务,不断扩大残疾人服务覆盖面。把残联掌握的政策、经费、专业技能、社会网络、公众宣传等资源有机整合,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中灵活配置,实现资源向服务的转换。
1.不断提升涉残政务服务水平。以《残疾人证》管理为基础,集成14项助残服务事项,形成“1+X”服务模式,实现“一次办证,全生命周期全领域覆盖”,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建设“海曙区智慧残联”信息系统,以“内部功能模块化,外部接口标准化”为手段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条、块数据对接,以及提示、纠错、复核等主动管理功能。“精神类专项补助”已与社保卡打通,精神残疾人只需要持社保卡,即可通过“海曙区精神服药即时结报系统”,实现费用结算“零跑腿”。将“跑数”和“跑腿”结合,通过干部、志愿者、鉴定医生“跑下去”,公众号、12385热线、网格员“报上来”,大幅减少残疾群众跑腿次数。
2.精准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5类61项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为300余名0-18周岁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服务,内容包括人工耳蜗移植、智力、孤独症康复训练等。卫健部门实施残疾人医疗康复政策,提供各类康复服务12000余人次。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15000余名,签约服务率达82.96%,提供上门巡诊服务2600余人次,为残疾人适配辅具5700余件。2200余名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免费、对140余名患重大疾病或住院残疾人进行医疗救助。
3.稳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弘扬自强自立、勤劳致富精神,鼓励残疾人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致富。通过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创业等形式,积极出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搭就业平台、建孵化基地、举办各类培训,全社会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有效加强。与近500家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对首次创业的残疾人给予2000元至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税务部门推动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职工923名。“印象宁波·灿益工坊”海曙区残疾人文创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作为全省首家开在历史文化街区的助残商店,被评为“全省残联系统担当作为最佳案例”。实现年均销售200万元,成功创建宁波唯一的“全国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4.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出台《关于推进海曙区“阳光家园”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大资金投入,人均运作经费提高到6个月最低工资,建设经费最高可达60万元。在各机构安装考勤系统并建立考勤与资金拨付核查制度,切实掌握机构托养人员的出勤状况。建成“残疾人之家”19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7家、三星级8家、二星级3家。其中,4个“残疾人之家”设立了7个工疗车间,共为170名左右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并发放工资。
5.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服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厕所革命、无障碍进家庭等工作,着力提高残疾人宜居生活品质,天封社区等7个社区成功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752户。推进“一居一案”建设,让群众住得舒心。针对56户残疾人房屋年久失修、漏风漏雨、安全隐患多等问题,按照“一户一策、镇村协助、自主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净居亮居工程”。针对696户居住对象起居无障碍设施缺失的问题,重点改善生活起居场景:安装家庭无障碍坡道、扶手累计达700余米;配备晾衣架、靠背沐浴椅、马桶助力器等厨卫器具467件;轮椅、四脚拐、腋拐、助行器等出行辅具150余件;适配发声电饭煲、发声盲杖、盲表等盲人和听力残疾人辅具235件。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助力社会包容性发展。区残联手语翻译保障市“两会”,帮助全市3.3万听障人士顺利“看见”市两会好声音,受到《人民日报》客户端点赞。
6.大力推进社会化助残服务。通过构建以党建为统领、多元主体参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扶残助残协同机制,示范先行效应更为显著。我区作为全市社会化助残枢纽门户功能更加凸显。完善孵化培育、项目对接、工作督导等功能,累计推出“伴我高飞特殊青少年技能培训”等91个社会助残项目,年均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精准帮扶6000人次以上。通过文创就业、网络直播销售等方式帮助延边州、黔西南州贞丰县打好脱贫攻坚战,带动受助地文创就业12名。承办了全省残疾人集体婚礼宁波分会场、国际残疾人日大型活动、全省轮椅舞蹈比赛、市聋人篮球赛等几项省市重大活动。“馨之园”社会助残中心被市残联列为全市唯一助残服务枢纽型平台。卓远愈养服务中心成功创建全市第一批五星级“阳光家园”、市残健共融开放式服务基地、市专业志愿者服务实践基地。《应用“扶贫车间+社会化服务平台”模式助力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案例入选全国扶贫会议交流材料。
7.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围绕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联合公检法等九部门出台《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做到“疏导、解决、协调”三到位。在“馨之园”社会助残服务中心推出法律服务项目,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及时受理,快速响应,能帮尽帮。海曙区法制宣传服务协会每周四下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由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问诊把脉。年均为30余名残疾人在房产纠纷、交通肇事、经济诈骗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方向性建议。区残联服务大厅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站,严格落实残疾人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人员接访、登记、回告、答复和回访等制度。开通12385热线,推出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机制,为残疾人、涉残机构、相关企业提供政策法规指导解答,热线受理数平均每月20起。坚持将残疾人各种矛盾纠纷和困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三)深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十三五”期间,全区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思维,将整体无障碍理念注入区域现代治理大局,从领导机制、组织体系方面落实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为凝聚全区力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建立党政协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格局。残疾人工作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政协参与的良性发展机制。《残联群团改革方案》《加强无障碍城区建设》等重大议题分别列入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在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时,做到残疾人工作与之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工作规则、职责分工和年度任务分解等制度,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职责。
2.广泛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区人大每年对残疾人工作开展检查、调研和视察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十三五”期间,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针对残疾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提案17件。历任残联理事长当选区政协常委,涉残内容均列入界别活动、大会发言、“请你来协商”等议题。
3.全面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区残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7年设立下属事业单位——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有序推进群团改革,配备理事长1名、专职副理事长2名、挂职副理事长2名、兼职副理事长1名,其余在编人员14名;17个镇乡(街道)残联,270个社区(村)残协,区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亲友、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五个专门协会与区残联同步换届,在联系、服务各自类别的残疾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五”期间,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保障与服务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备、服务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十四五”期间需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不断探索解决助残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全面小康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勇担使命加油干,争先进位当样板,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为海曙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而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残疾人事业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统筹协调机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建设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多元推动的发展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共同富裕作为根本使命。围绕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以深化残疾人平等参与为导向,消除环境障碍,提升能力素质;以残疾人全周期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基本福利水平。大力弘扬“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深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残疾人工作队伍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坚持统筹协调。注重从残疾群众的最痛点、资源配置的最优解、事业发展的最短板破题,健全残疾人事业社会联动机制。讲好共同富裕的海曙助残和自强故事,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区域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残疾人事业“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格局。
(三)发展目标
紧扣共同富裕和残疾人全面发展的主题,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残健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残疾人就业增收和社会保障的高质量、残疾人公共服务的高水平,不断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切实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质量增收”。对标《海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实施计划(2021—2025年)》要求,聚焦高质量政策扶持、高质量职业培训、高质量就业服务,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就业的杠杆作用,推动残疾人就业岗位稳步增加,多渠道增加残疾人收入来源,顺应新业态发展,优化调整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到2025年,实现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区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切实提高残疾人整体收入水平。
——“高质量保障”。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主动融入海曙“物质+服务”双轮驱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精准惠及全区持证残疾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推动残疾人群众共同富裕。
——“高质量服务”。顺应残疾人群众对品质生活的更高需求,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等公共服务质量。抓紧补齐残疾人硬件服务设施短板弱项,建设具有鲜明海曙辨识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友好型社会,不断提升包容性发展水平,助力海曙区打造系列民生“专曙”名片,增添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人情味。
——“高质量数智”。对标“放管服”改革、海曙区数字化改革等节点目标,扎实推进残疾人工作整体智治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助残,打造具有海曙特色的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助残服务体系。围绕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通过政策智能匹配,实现残疾人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联动办理和全区残疾人信息动态管理及精准帮扶。突出数字赋能残疾人品质生活,撬动助残服务全方位数字化转型。
——“高质量融合”。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爱社会的衔接,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残疾人事业治理共同体。夯实区、镇乡(街道)、社区(村)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专门协会管理架构,推动社会治理与残疾人融合发展互助互促。推进残疾人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融合发展,完善社会化助残激励机制,有序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加强第三次分配,鼓励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捐赠和志愿服务热情,扩大扶残助残的群众基础,以此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主要举措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
1.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强化困难残疾人兜底保障,积极参与我区“物质+服务”救助体系建设,按照“一个不多,一个不少”的目标,精准落实残疾人各类补贴政策,坚持应保尽保、应补尽补,防止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完善以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长效帮扶机制。
2.提高残疾人托养庇护质量。持续打造“残疾人之家”品牌,每个镇乡(街道)均建有规范化“残疾人之家”。进一步健全“以居家照护为基础、镇乡(街道)机构托养庇护为主体、区寄宿制专业托养机构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庇护网络,努力为符合条件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完善入职奖补激励政策,鼓励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工作,加强残疾人托养庇护管理服务人员培训。
(二)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推动实现残疾人就业率超60%,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100%目标。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全面落实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促进残疾人就业激励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已就业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的渐退期,鼓励更多残疾人就业。
2.规范提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残疾人就业岗位(社保)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建立按比例就业年审制度、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常态化机制,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残疾人招录,其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
3.稳定巩固残疾人集中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超比例安置奖励等政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支持社会企业等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创新发展,鼓励更多企业通过集中安置吸纳残疾人就业。以“残疾人之家”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各类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建立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调配机制。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推动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4.扶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落实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电商添翼”“文创添彩”“非遗传承”等项目和“创业孵化计划”任务指标,整合现有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办残疾人创业园,为残疾人提供低成本、一站式、个性化服务。对用人单位的无障碍设置改造给予补贴。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乡村保洁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或其亲属就业。
5.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项目公示和培训成效评价制度,支持用工企业开展残疾人岗位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需求残疾人免费得到培训。加强残疾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遴选发现-职业培训-就业创业-跟踪培育-选树成材-师徒结对-评价荣誉-宣传展示-辐射带动”链式服务;深化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工艺技能培训;扶持有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创办工作室,培育更多残疾人工匠和技能型人才。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6.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援助。根据形势任务变化,科学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专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健全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训练、职业介绍、岗位支持等全链条服务,为用工单位提供岗位开发、雇主培训和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建立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档案,实现人岗精准匹配,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和稳岗率。通过“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提升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质量。
(三)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应急、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质量
1.加强公共应急能力。推动各类公共卫生立法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建议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充分考虑残疾人防护和避险需要,持续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2.加大康复保障力度。全面落实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康复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深化残疾人精准康复,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信息的精准采集、科学评估、优质服务,精准康复服务率达到85%以上。加强精神疾病治疗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类药物和住院补助实施全覆盖。探索建立家庭康复、社区康复、机构康复、社会康复为一体的全生命周期康复体系。
3.强化残疾预防工作。推进国务院《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完善0-6岁新发疑似残疾儿童信息监测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推动疑似残疾儿童筛查、干预、康复一体化。开展残疾预防主题教育活动和公益宣传,大力普及康复理念,增强自我防护、自主康复主动意识,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普遍预防和重点防控相结合,实现残疾预防和康复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
4.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和少年康复服务及补贴制度,未满18周岁残疾少年儿童获得康复服务与补贴“一个不少”。加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健康向好发展。逐步提升区内康复机构公信力、专业水平、服务质量。
5.优化辅助器具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依托辅助器具服务平台,精准实施康复辅助器具“实物配发+货币补贴+租赁”服务,不断满足残疾人个性化多层次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9%以上、残疾人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6.拓展社区康复内涵。依托基层综合服务设施和社会资源,设置残疾人康复活动场地,联动开展康复“喘息”照料、工疗、娱疗及辅助器具使用指导等服务,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比例90%以上。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康复指导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签约服务率达到80%以上。探索推进“康养”一体服务网络建设。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探索开展“线上+线下”居家康复服务。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残疾人居家康复护理、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等特色服务。
7.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加强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残疾人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公办康复机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服务机构。鼓励中高级技术职称医务人员到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定期会诊和服务指导。
8.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完善学前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康教融合的学前特殊教育机构,积极为残疾人婴幼儿提供早期教育服务。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立轻度残疾人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人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人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教育体系。加大残疾人非义务段教育助学力度。
9.加大残疾人文体服务供给力度。打造区域文化体育品牌,积极拓展适合残疾人参与的体育活动。均衡推动竞技体育、康复体育、群众体育发展,推动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康复深度融合。发挥现有文体基地(团队)作用,积极创建残疾人文创基地和体育训练基地。因地制宜开展“健身季”“冰雪运动季”活动,采取“残健融合”模式,做大残疾人健身体育,每年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不少于4项次;选好运动员苗子,做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继续推进文化助残品牌建设,创新文化活动方式,塑造残疾人文化活动品牌,不断扩大残疾人群众文化活动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巡演,组织特殊艺术“六进”活动,镇乡(街道)每年至少组织一场。培育残疾人声乐、舞蹈、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爱好者。
10.健全基本公共文体服务设施。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场所;区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区(室、角)并配备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农村文化礼堂设立残疾人“流动阅览室”或“残疾人阅读点”。巩固优化81890无障碍电影放映点。农村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数字化电视、手机(盲人收音设备)实现全覆盖。继续推动体育文化场馆向残疾人免费开放,进一步确保残疾人优惠获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资源。加快布局社区体育健身点,配置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设施,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实现残健融合发展。
(四)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化条件
1.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品牌,贯彻落实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厕所革命”等建设改造内容,与公共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继续组织开展无障碍社区创建,按上级任务数打造省级无障碍社区,实行动态化管理。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
2.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推进交通设施、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公共体育场馆、医疗场所、城乡公共厕所等公共场所无障碍服务大提升。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厕所。全面完成区内残疾人各类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成立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促进与督导队伍,制定实施残疾人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评估评价制度,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积极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培训及社会体验活动。
3.提高残疾人无障碍生活品质。按需求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配发无障碍辅具,确保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级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实现全覆盖,政府及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APP等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行业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完善信息无障碍服务。改善网络信息无障碍,推进区“两会”直播加配手语解说或字幕。动员社会力量加强信息无障碍技术、人工智能无障碍产品等先进助残科技研发。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和服务。
4.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发挥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参与、支持各级人大、政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健全残疾人享受法律援助机制,扩大残疾人享受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开展残疾人普法宣传,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培训一批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托专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法律救助服务。提升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工作效率,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等作用,进一步落实信访代办制,努力实现残疾人信访“最多跑一地”。
5.营造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参与、共享”文明理念,广泛传播残疾人自强奋斗精神和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最美残疾人”“最美残疾人家庭”等最美系列和“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残健人士联谊活动。巩固深化各级电视台手语新闻和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壮大各级残联新闻发言人、宣传骨干和网评员队伍。
6.完善社会化助残激励机制。积极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康复护理、教育就业、托养服务、居家照护、法律救助、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等助残服务。稳步提升馨之园社会助残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积极承担社工人才培育、资源整合、组织管理等枢纽职能,进一步完善社会助残组织培育孵化机制。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引导社会助残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社工服务机构在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残疾人较多的村(社区)等开展残疾人社工服务,不断延伸基层残疾人专业服务臂力。
(五)夯实事业治理基础,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抓关键设施,提升硬件品质。奋力抢抓海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的宝贵机遇,坚持系统谋划,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抓紧补强助残服务硬件设施。在我区布局各类医养康养、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同时,积极探索各级残疾人综合设施与之共建联建、相融共促,为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专门协会开展活动、助残社会组织培育等助残服务提供必要的场所。通过跨界融合、双向赋能,积极构建以公共助残服务机构为主体、镇乡(街道)服务为基础、社区(村)服务为依托的多层次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锻造一批特色性助残阵地,实现跨越式发展。
2.抓关键领域,推进软件升级。加快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实现助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全面融通融合。发挥“数据跑腿”作用,优化办事流程,简化事项资料,推进助残服务智能化办理。依托“浙里办”APP完善助残服务专区、“海曙智慧残联系统”,推动助残服务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优化残疾人证智能化管理机制。推进残疾人证办理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等工作,努力构建集全周期服务“一件事”、精准化服务“一张表”、政务服务“一个区”于一体的智慧助残服务模式,完善“1+X”助残服务机制升级版,确保惠残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达到90%。推进残疾人证与公共服务相关证照功能互通,实现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全覆盖。加快打造残疾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优化残疾人办事体验。
3.抓关键群体,开展走访探视。面向困难残疾人,鼓励残工委单位采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分领域分类别分区域实施需求摸准、帮扶对准、服务精准的“三准行动”,建立表格化、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机制,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努力确保每年至少入户探视一次,发现一项可以解决的需求,满足一次微心愿。
4.抓关键小事,建立专案机制。围绕重点难点需求,持续深化“一件事”改革,建立健全纵向区、镇乡(街道)、社区(村)之间、横向部门之间的高效协同机制,建立问题反馈整改机制和工作体系,找到关键短板,抓住问题要害,用心用情解决每一件“关键小事”,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实现“发现—反馈—整改—共享”闭环机制。
5.抓关键要素,增加服务供给。专业服务层面,加快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培育步伐,对有需要的残疾人进行系统评估和风险预估,提出介入策略和方法,实施有针对性地干预。社会资源层面,探索建立曙光助残基金,加大与慈善、基金会、医疗康复机构、81890等单位的合作力度,依托区、镇乡(街道)平台,绘制需求地图、资产地图和资源清单,尽最大程度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
6.抓关键环节,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加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积极推进孤独症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措施。强化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优化残联领导班子结构,选好配强班子成员,区残联领导班子做好“2名挂职副理事长、1名兼职副理事长”配备。区残联机关配备残疾人干部。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与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配齐配好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残协主席,配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络员。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维护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民生主要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涉残重点项目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严格履行职责,协同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区残联主席团委员参事议事作用。
(二)增加多元投入。要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建立落实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第三次分配,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资助实施残疾人慈善服务项目,创建助残慈善事业品牌,更好发挥筹集善款的功能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兴办公益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服务产品,打造形成多元资金投入的良好发展局面。
(三)构建共建格局。各级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法依章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愿望,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努力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服务。积极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和广大残疾人广泛参与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新机制。更加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典型激励引路等,营造更加良好的扶残助残环境。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对规划的检查督促的机制,强化做好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的跟踪问效。依托大数据和第三方评估,在“十四五”期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自查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建立残疾人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掌握残疾人需求的变化情况,预测发展趋势,为相关规划、政策及指标的调整、落实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