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3395/2025-92380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解读《海曙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时间:2025-04-15 09:08 来源:区残联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于2021年7月8日出台,省政府《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于2021年6月28日出台。2021年8月,省政府残工委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全国统一要求,参照国家残疾人专项规划发文规格,由地方政府印发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前,市政府《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于2021年12月底印发。

二、关于《规划》的编制过程

(一)倾听民声。2020年7月6日起在“海曙助残”公众号上,以“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事业怎么发展?”“你对扶残助残工作有什么期待?”为主题,面向全区残疾人群众及其家属、各助残组织、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有677人参与,提出意见建议23条,主要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民生问题、加强和创新基层助残服务等方面,进行梳理和答复,充分吸纳到规划中去。

(二)深入调研。《规划》编制按照“开门编规划”的原则,先后与市残联、宁波工程学院、浙江万里学院专家学者、基层残联组织、残疾人专门协会代表等共同探讨“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路径和策略。同时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基本状况监测等访视活动中反映出来的残疾人实际需求,精准体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落脚点和着力点。

(三)综合论证。2021年10月,区残联面向区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镇(乡)街道征求意见,共收到书面意见14条,逐一进行了对接、解释,达成一致后吸纳到《规划》中去。

三、关于《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编制背景;二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三是主要举措;四是组织实施。

(一)编制背景。从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自身建设三个方面,对“十三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了总结回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打造与现代化国内一流强区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特殊风景线总目标,从残疾群体的最痛点、资源配置的最优解、事业发展的最短板破题,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联动机制。在具体目标上,适当拉高标杆,体现规划的超前性和海曙残疾人工作辨识度。紧扣共同富裕和残疾人全面发展的主题,提出了“高质量增收”“高质量保障”“高质量服务”“高质量数智”“高质量融合”五大高质量发展的分目标。体现了海曙残疾人工作的领先视角和较高站位。

(三)主要举措。对上级规划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关爱服务体系、无障碍环境四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融入海曙“物质+服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与《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有效衔接,确保《规划》与面上的政策制度保持一致。

《规划》从补齐硬件短板,发扬既有优势,做好继承与创新,加强第三次分配,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爱社会的衔接,完善社会化助残激励机制等角度,提出了抓好六个“关键”:

一是抓关键设施,提升硬件品质。在我区布局各类医养康养、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同时,积极探索各级残疾人综合设施与之共建联建、相融共促,为各类助残服务提供必要的场所。

二是抓关键领域,推进软件升级。加快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实现助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全面融通融合。

三是抓关键群体,开展走访探视。努力确保每年至少入户探视一次,发现一项可以解决的需求,满足一次微心愿。

四是抓关键小事,建立专案机制。持续深化“一件事”改革,实现“发现—反馈—整改—共享”闭环机制。

五是抓关键要素,增加服务供给。深化社会化助残模式,尽最大程度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

六是抓关键环节,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

(四)组织实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增加多元投入、构建共建格局、加强督促检查四个方面作出了部署,确保《规划》落实落细,让“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特殊群众。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区残联

联系方式:0574-55883885


原文: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