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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1783/2021-39677 组配分类: 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洞桥镇 发文日期: 2021-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海洞政〔2021〕38号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献血法》,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确保医疗临床用血的安全和质量,现就做好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基本条件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性50公斤以上,女性45公斤以上。

二、参与人数

2021年全镇计划组织无偿献血者435名(人员分解附后),本次名额分配根据户籍人口基数,综合考虑2019年、2020年度献血工作完成情况后确定。

三、时间与地点

1、第一批次:行政村(社区)为主

时间:2021年9月25日(周六)
地点:洞桥镇中心小学食堂

2、第二批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

时间:2021年10月11日(周一)

地点:洞桥镇王家桥村文化礼堂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落实一名负责人,由负责人统一带队到指定献血地点。

2、参加体检和献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其他因故不能参加集中献血的单位和同志,可在即日起至10月15日期间到以下献血点进行无偿献血,献血后凭献血证到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登记: 

(1)海曙鼓楼献血屋(地址:海曙区公园路117号,开放时间:每周二、三、四、五、日8:30-15:30)。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职责、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确保按时按量完成无偿献血工作。


  附件1-4.docx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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