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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宁波市海曙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 06- 19    浏览次数: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9年宁波市海曙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宁波市海曙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效果,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努力打造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政府信息获取便捷准确、基层群众预期良好的法治型、服务型政府,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深入推进发布、解读、回应一体化建设

(一)深化重要决策公开。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持续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宏观政策调整透明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前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公开征求企业团体、行业协会意见。

(二)深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六争攻坚”行动、“三大主题年”活动部署以及2019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加强巡查、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问责情况公开,助力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积极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深化重要政策解读。围绕2019年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发展实体经济、扩大投资消费、创业创新、改革攻坚、对外开放、规划建设、乡村振兴、公共服务、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任务为重点,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公开的政策解读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区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四)深化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及时跟踪政策实施进展情况,收集基层群众对政策实施效果的意见建议,对基层群众关心关注或容易引起不良后果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重大舆情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及时公开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pp目录。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进度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备案信息等8类信息。

(二)深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重点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分配领域,研究梳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影响直接的民生事项,按照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深化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各有关单位要梳理细化本部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相关信息,归集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

(四)深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精准扶贫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对口帮扶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七)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推动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相关项目向社会公开。助力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府及财政部门网站公开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在财政部门网站公开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地方债务信息。

三、积极搭建立体、便捷的公开载体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部署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助力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

(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协同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探索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

四、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工作质量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兼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及时总结本单位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举措,积极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先进经验和特色亮点。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领会,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集中培训活动,引导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新条例,熟练运用新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机构改革编制职能调整实际,抓紧启动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公开目录指南的重新梳理和修改完善工作,有关工作要于7月底前完成。


附件:2019年海曙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