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应急管理

索引号: 768504679/2019-03402 组配分类: 应急信息
发布机构: 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下达海曙区2019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管理等经费补助的公示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调整,海曙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相关职责已从原海曙区农林水利局划转至海曙区应急管理局,我区2019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管理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示范点创建补助政策在新政策尚未制定出台之前,仍继续沿用2018年11月16日印发的《海曙区水利管护及防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海农林水〔2018〕275号)精神。经上阶段综合考评与审核认定,下列镇(乡)街道、村(社区)符合经费补助条件(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上述情况如有不实之处,请于10月28日之前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举报电话:0574-55889046。


附表1:海曙区2019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管理经费补助表.

附表2:海曙区2019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示范点创建经费补助表.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2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