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2026.03.12)
时间:2026-03-12 09: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申请,以下项目符合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保证金予以免缴,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1.国骅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宁波吉森休闲卫浴有限公司工业用地改造项目;

  2.浙江博龙溪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顾嘉浩、顾钢雷、顾冲海(宁波浩涵电气有限公司)工业用地改造项目。

  公示期: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6日。

  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海曙区劳动保障执法服务中心来电来信如实反映情况。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联系人:张鹏程,联系电话:0574-55889907,来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9号房地产大厦8楼808室。

  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