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002944021N/2025-1010361299
- 文件编号:海教办〔2025〕3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5-09-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同意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童瑶幼儿园申请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9-15
17:17
来源:行政人员
浏览次数: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童瑶幼儿园:
你单位申请终止办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同意你单位终止办学的申请。同时你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233020360000508号)予以注销。接文后,请到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注销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