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37394622709/2026-1010396920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6-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6-07-22 15:44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郑绍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海曙区乡村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安全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指出的乡村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突出、交通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日常监管难度大、整治易反复反弹等突出问题客观精准,提出的疏堵结合、科技赋能、家校社协同共治等治理思路务实可行,为我区校园周边摊贩精细化治理提供重要参考。作为本提案主办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海曙大队及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认真研究落实举措,现就《提案》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海曙区教育局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教育局立足教育职责,坚持疏堵结合、数字赋能、家校协同,全力配合牵头部门破解治理难题。

(一)强化食安教育引导。将食品安全纳入校本课程,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通过科普宣讲、案例警示、健康小摊主角色扮演等形式,持续提升学生辨别能力。全面落实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制度,实现全区中小学全覆盖;引导家长共同劝阻学生购买无证食品,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二)全力配合周边管理。严格执行一校一警护学机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上下学高峰值守,规范校园周边50米范围交通秩序,缓解占道拥堵。配合属地乡镇在乡村学校200米外划定安全缓冲区与便民疏导点,支持统一配备遮阳棚、分类垃圾桶等设施,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减少对校园出入口的干扰。

(三)协同推进智慧监管。推动学校食堂数据接入省校园食堂智治监督监管应用平台,实现食材采配全流程监管。配合搭建流动摊贩智慧管理平台,支持在校园周边设置电子围栏与AI智能摄像头,自动抓拍违规经营,提升监管响应效率。组建家长护学队,上下学时段开展志愿执勤,劝离校门周边摊贩,形成家校社共治格局。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乡村学校食堂改造纳入2026年度区级民生实事,推进公办中小学食堂硬件升级,重点改善农村学校就餐环境。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学生健康安全底线。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不断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持续完善教育引导、部门联动、家校协同、数字赋能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助推我区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专项检查。每年对校园周边小食杂店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证照资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等规范落实情况,尤其对蜡瓶糖、三无食品等加大检查力度。同时,自2025年起,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对农村(包括乡村学校)周边的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检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为契机,深化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工作。联合乡村学校开展主题宣讲、科普展、互动体验等活动,通过演示食品鉴别方法、发放科普手册等形式,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6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已多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幼儿园)活动。同时,联动学校、家长护学队,同步向家长普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家校共同抵制不安全食品。

(三)实施合规管理。对乡镇批准设立的合规经营点位(如便民疏导点)内的食品摊贩(经营户),将依据相关职能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加强合规管理。

三、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海曙大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流动摊贩分类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通知,实行分类管理。将包括学校在内的交通流量大、交通情况复杂的区域作为严管区,明确严管区内7:00至19:00不得在校园周边道路上摆摊;对综合执法部门或属地政府提出在某学校周边一定距离利用闲置空地设立便民疏导点的,海曙交警大队将全力配合开展交通影响评估;对符合条件、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将予以支持,引导摊贩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

(二)利用科技强化源头管理。利用现有违停抓拍系统查处机动车占道摆摊乱停乱放行为,安排数字警务室专人开展校园周边道路流动摊贩视频巡查,发现占道经营或者影响师生进出校门的,指令警力劝离。

(三)建立警校社协同共治机制。在校园周边道路、路口安排护学警力,与综合执法部门、学校保安一起共同管理流动摊贩,劝导从业人员选择合适的空地设摊,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交通秩序;对拒不整改且阻碍交通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实施拖移,杜绝流动摊贩在接送等候区、主干道设摊经营。

四、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综合执法局统筹辖区古林、集士港等各镇街执法中队,紧扣提案治理建议,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体系,多措并举抓实乡村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综合治理。

(一)古林中队落实举措

1.压实日常巡查管控。始终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视为日常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落实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推行“定人、定时、定岗”护学模式,上下学高峰增派执法力量,紧盯校门前50米核心区域定点值守、高频巡查,从严整治无证无照、占道摆摊等违法行为。

2.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托12345政务热线、中队值班电话搭建投诉举报通道,对校园周边相关投诉实现“快速受理、核查、处置”闭环管理。

3.深化家校联动共治。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协助学校落地食品安全课堂,帮助学生提升劣质食品辨别能力;对接辖区家长护学队,建立执法人员与家长即时联动机制,高峰时段开展联合值守,打造“行政执法+志愿守护”共治模式。

下一步,古林中队将持续固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深化精细化管控,巩固整治成效。

(二)集士港中队落实举措

1.搭建多方联动专班。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由镇政府统筹,联合市场监管、派出所、交警、村社、属地中小学组建联动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破解治理碎片化、摊贩整治反弹难题。

2.实施高峰精准管控。聚焦放学摊贩集中时段定点值守,现场疏导交通、及时清运摊点垃圾;联动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在售食品,严查“三无”、过期食品,对违规经营依法处置。

3.推行刚柔并济执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通过提醒单、告诫书引导摊贩合规经营;针对占道堵路、食品安全隐患突出、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运用视频巡检、一体化监管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破除监管信息壁垒。

4.科学布设便民疏导点位。立足辖区实地条件,在远离校门、不干扰交通与师生通行区域划定限时便民疏导区,设置准入标准,引导合规摊贩集中规范经营,践行“疏堵并举”治理思路。

(三)区级层面统筹推进工作

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在全区层面系统总结古林、集士港等中队经验,立足自身职能和现有条件,务实推进乡村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综合治理。

1.用好现有监控设备强化精准执法。依托现有移动布控球,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对校园周边重点区域进行灵活布控,实时抓拍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等行为,保存视频证据,为后续执法提供支撑。同时,继续对接公安、交警等部门的现有监控资源,通过信息共享提高对流动摊贩“打游击”行为的发现率和处置效率。对群众通过12345热线、中队值班电话等渠道反映的违规线索,严格落实“快速受理、核查、处置”闭环管理。

2.深化家校社协同与常态长效。持续固化“定人、定时、定岗”护学模式,在上下学高峰增派执法力量,与家长护学队、学校保安、交警等形成联合值守机制。坚持“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对屡教不改、严重堵塞交通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切实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回潮。

感谢您对海曙区乡村学校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继续严格按照自身职责,积极配合乡镇及各相关部门,以“学生安心、家长放心、摊贩舒心”为目标,立足实际、务求实效,持续提升乡村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水平,为海曙推进城乡融合、实现共同富裕贡献综合执法力量。恳请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3日      


(联系人:费宁龙,电话:89297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