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037394622709/2026-1010396917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1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颜立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流动摊贩管理留住民生温度与城市烟火气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立足高桥镇、集士港镇、古林镇等西片区实际,精准指出了当前治理中的难点问题,提出的科学划定经营区域、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构建协同治理体系、注入民生关怀温度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海曙区商务局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外摆空间布局。根据现有空间格局,区商务局分阶段有序推进外摆空间布局优化,初期选择18个重点商圈点位作为示范区,在此基础上鼓励各镇(乡)街道根据自身的特色和条件,推荐上报具有发展潜力的商圈点位,并分阶段有序推进,最终构建形成由重点商圈示范带动,潜力商圈错位互补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区已设立外摆点位32个,2025年共计举办外摆主题活动百余场。
(二)分类管理外摆活动。《海曙区推进发展外摆经济实施方案》明确支持两类外摆活动,并进行分类管理。其一是商业外摆,即在大型商圈,部分街、部分区域施划店外临时经营区域,允许临街商家依托门面延伸区域利用户外场所整齐摆放与店内业态一致的经营物品;其二是户外商业活动,即举办单位利用商业广场、步行街等红线范围区域,合理设置运营时间,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
下一步,区商务局将持续扩大“18+N”外摆经济商圈影响力,鼓励更多商圈、企业加入,探索建立兼具规范管理和城市烟火气的外摆新模式。
二、海曙区住建局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提案中提及的镇区流动摊贩问题,区住建局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源头管控与常态保洁,全力保障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强化道路保洁。严格落实“保洁到边”,实行“日扫夜洗”作业模式,加密清扫保洁频次,强化动态保洁,确保城市道路环境干净整洁。同时对建筑红线退让区域实施责任区制度,明确主体责任。通过“保洁到边”+“责任区制度”实现公共区域全覆盖。
(二)规范临时摊位管理。可参考我区已建成的“18+N”外摆示范区,把好审批关,与摊位运营方深化合作和指导,明确经营户环境主体责任,要求经营摊位规范铺设隔油垫,按标准配齐分类垃圾桶,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垃圾收运日产日清,从源头减少油污渗漏与垃圾堆积,做到“摊前一张垫、摊后一个桶、收摊一片净”的标准。
三、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重点加强食品摊贩销售商品的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
(一)明确监管边界。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在政府指定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用品或从事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对疏导点内摊贩转为监管商品质量。
(二)强化食品安全。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督促食品摊贩在指定区域、时间内经营,配备防尘、防蝇、防虫设施,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工具和用水,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穿戴清洁衣帽。禁止食品摊贩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三)加强部门联动。按照《海曙区推进发展外摆经济实施方案》,配合属地镇(乡)街道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对疏导点内经营业态进行合规指导,联合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疏导点食品安全监管,配合做好外摆经济规范有序发展。
四、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提案后,区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现状、短板及突出问题,逐项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西片区流动摊贩管理基本情况
海曙西片区高桥镇、集士港镇、古林镇均地处城乡结合部,辖区人口密度大、外来人口集中。其中,既有大棚农户自产自销的果蔬摊,也有售卖日用百货、小吃零食的零星小摊贩,还有季节性经营的特色摊贩,这些流动摊贩不仅丰富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选择,为居民购买新鲜果蔬、便民商品提供了便利,更成为保障农户生计、解决部分群众就业的重要渠道,承载着城市的市井烟火气,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与此同时,流动摊贩带来的治理难题也较为突出:一是占道经营现象普遍,部分摊贩为追求经营效益,在主干道、交通道口、学校周边等区域随意设摊,阻碍交通通行,影响群众出行安全;二是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少数摊贩环保意识薄弱,在经营过程中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污水,污染周边环境,增加保洁压力;三是管控难度较大,流动摊贩流动性强、分布零散,部分摊贩存在跨区域躲避执法、反复回潮的特点。
近年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各片区中队,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民生优先”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流动摊贩疏导管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高桥镇建成藕缆桥东路、文化路2个疏导点,学院路U-PARK广场疏导点即将启用,有效解决了联丰中路藕缆桥区域等重点地段流动摊贩乱摆乱设问题;集士港镇规范奥特莱斯广场外摆经济,探索设置临时摊区分流无证摊贩,着力规范商圈周边经营秩序;古林镇聚焦大棚农户自产自销需求,推进摊区标准化建设,优化季节性摊贩管理,努力破解农户“卖菜难”、居民“买菜难”问题。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结合您提出的四大类建议,区综合执法局统筹西片区中队,加强与属地镇(乡)街道、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的协同配合,推动各项建议落地见效,具体工作举措如下:
1.科学划定经营区域,推进精准疏导提质增效。针对各片区特点,由属地镇(乡)街道牵头布局疏导点、实施配套设施建设:高桥镇由镇政府牵头,重点填补地铁口、主要交通道口疏导空白,加快推进芦港菜场周边疏导点规划建设,优化现有疏导点配套设施,完善照明、排污、垃圾分类等基础条件;集士港镇由镇政府牵头,重点解决奥莱商圈周边摊贩回流问题,重新调研选址增设临时规范摊区;同时针对深溪村龙鹫步道等景区,经镇、村两级论证与风险评估后,在景区内外合理划定符合当地业态和文化特征的特色摊区,并同步规范摊位设置;古林镇由镇政府牵头,聚焦果蔬产区周边及镇农贸市场区域,推行“绿色开放区”治理模式,积极引导摊贩从“无序散乱”向“集中规范”转变。同时,全面将各村定时开展的“赶集日”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合理设置区域、规范经营秩序,从源头解决占道经营带来的交通拥堵与环境脏乱问题。
2.建立分类管理机制,规范摊贩经营行为。参照先进经验,西片区各中队配合属地镇(乡)街道对流动摊贩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大棚农户摊贩实行登记备案、亮证经营制度,优先分配摊位资源;零星小摊贩限定经营品类,严禁高声扰民、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季节性摊贩实行“临时准入”制度,掌握上市时段和经营品类,合理分配摊位。
3.构建协同治理体系,强化长效监管能力。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及属地镇(乡)街道联动的工作机制,实行“错时巡查+网格化包保”模式,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管控责任,破解管理力量缺口难题。推行“物业主导、部门协助”管控模式,对有物业管理的疏导点位,由物业承担主要管控责任,职能部门做好指导、配合工作;对无物业管理的点位,聚焦夜间等管控薄弱时段,实行“错峰值守、轮班巡查”。
同时,联动村社力量,协助开展摊贩劝导、政策宣传、信息收集等工作,缓解职能部门人员管控压力。借鉴数字化经验,运用视频监控、布控球等手段,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远程监控,提升处置效率。坚持包容审慎执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推行“先提醒劝导、后督促整改”,注重教育引导,对油烟扰民、占道经营、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兼顾管理力度与民生温度。
4.注入民生关怀温度,彰显城市治理情怀。属地镇(乡)街道结合辖区实际,设置“爱心摊位”,对老弱农户、残疾人摊贩等困难群体,给予摊位费减免或免费入驻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计。广泛收集摊贩经营诉求和居民意见建议,动态优化摊区设置、经营时段及管理方案,提升群众与摊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针对摊贩担心入驻疏导点经营效益不佳的顾虑,联动周边企业、社区、学校等主体,整合客流、宣传资源,通过社区宣传、企业引导等方式,引导群众前往疏导点消费,提升疏导点人气与经营活力;及时向摊贩反馈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其调整经营品类、优化经营模式,提高入驻意愿和经营效益,推动疏导点可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流动摊贩管理关乎市容秩序,更关乎民生福祉。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持续统筹西片区中队,加强与属地镇(乡)街道、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的协同配合,固化现有成效,补齐治理短板,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配合属地镇(乡)街道、区商务局,持续优化疏导点布局与配套,扩大疏导覆盖范围,提升疏导点吸引力和承载力;二是深化分类管控与数字化监管,完善协同治理机制,破解管理力量不足、摊贩反复回潮等难题,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三是持续强化民生关怀,细化“柔性执法”举措,在秩序与民生间找准平衡点,让流动摊贩从“治理难点”变为“民生亮点”,既守住城市“文明范”,又留住市井“烟火气”,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费宁龙,电话:89297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