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037394622709/2026-101039694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6-08-2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确认宁波市海曙区新芝源境府21幢南侧193号103室存在两处建筑物(构筑物)涉嫌违法建设行为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公告
时间:2026-08-28
14:32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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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调查发现,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新芝源境府21幢南侧193号103室存在两处建筑物(构筑物)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具体情况如下:第一处为混合结构建筑物(构筑物)位于房屋一楼北侧(当事人将原公共区域安装窗户和栅栏,在室内墙壁开门形成独立空间),呈长方形,长1.76米,宽1.52米,面积为2.68平方米;第二处为混合结构建筑物(构筑物)位于房屋一楼南侧(当事人将原阳台及阳台左右两侧空间全部封闭),呈长方形,长10.3米,宽1.8米,面积为18.54平方米(其中原阳台长5.3米,宽1.7米,面积为9.01平方米)。上述两处涉案建筑物(构筑物)共计面积为21.22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上述两处建筑物(构筑物)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
请相关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处理。逾期无单位或者个人主张权利的,本机关将依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建筑物(构筑物)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 旭 袁良满
联系电话:87257551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93号
附件:1.现场照片2张.doc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