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3002944160D/2025-9580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5-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开征集“双十二·惠享海曙”家电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5-12-04 14:3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相关企业:

根据《2025年宁波市商务领域第四期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甬消费券办〔2025〕6号)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十二·惠享海曙”家电消费券活动。现公开征集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报名条件

(一)在海曙区注册并纳统,拥有线下连锁门店的家电零售企业。

(二)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三)愿意按活动发放条件配比资金。

 (四)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申请表(附件1)。

(二)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

(三)参与企业门店清单。

(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将资料复印件上传至2755189622@qq.com,咨询电话:0574-55889442。截止日期:2025年12月4日,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核

海曙区商务局对报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企业规模、配资意愿、运营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等情况,择优确定参与企业后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名单公示

区商务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四、参与企业的责任

(一)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积极协调处理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

(二)应严格把关参与活动产品类别,不可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使用。

特此公告。

       1.海曙区“双十二·惠享海曙”家电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xls

       2.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