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30029439930/2026-1010361478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6-03-04 14:2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曙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民政中心工作,以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植法治为民思想根基。一是突出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普法学习与业务学习统筹安排,形成常态化机制。二是抓实队伍法治素养提升。结合青年干部训练营,组织15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培训+实践”提升青年干部法治思维,促进法治业务双融合。三是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线上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推送学习内容;线下通过专题辅导、案例教学等形式巩固成效,推动法治理论内化于心。

(二)深化普法宣传,打造民政领域法治生态。一是加强特定群体法治保障宣传。依托“6·19”救助机构开放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救助政策;面向老年人开展“守护养老钱”防骗宣传,以案说法增强防范意识。二是把握重要节点营造法治氛围。在“中华慈善日”“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现场活动、线上专栏、法治问答等形式,广泛宣传慈善法规与宪法精神。三是推动普法机制长效发展。系统总结“八五”普法工作,推动普法宣传“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有效做法。

(三)优化法治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与民生改善。一是规范涉企监督检查。全面梳理涉企检查事项,依法取消无依据项目,公布检查清单,实现公开透明。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身后一件事”“婚育户一体办”等集成改革,联动多部门优化流程,实现“一窗通办、一次办结”。三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全年办理行政许可164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69家社会组织,维护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四)规范权力运行,筑牢依法行政监督防线。一是规范文件制定管理。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机制,全年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二是推进严格规范执法。在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领域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办理执法案件7件,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实现全过程留痕。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全年办理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2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3件。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是法治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有待加强。部分业务科室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政策设计中引入法治风险评估的自觉性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尚有欠缺。二是基层民政执法能力相对薄弱。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任务,普遍存在执法人员不足、专业储备不够、装备保障不强等问题。三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渗透力有待提升。仍以传统单向灌输为主,差异化、互动式普法不足,新媒体内容形式和传播效果有待优化。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法治责任。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事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法治能力。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在重大决策前带头遵守合法性审查程序,亲自研究协调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强化监督保障,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法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决策机制,坚持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确保决议合法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区民政局将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深化依法履职上再发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动态优化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促和谐。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复议诉讼应诉能力建设,保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

(三)在普法宣传教育上创特色。制定实施“八五”普法年度计划,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打造“海曙民政法治”品牌。针对特殊群体开展“滴灌式”精准普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任职培训必备内容,持续提升队伍法治素养。

海曙区民政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