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030029440569/2026-9576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0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时间:2026-03-03
16:35
来源:海曙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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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
朱建明,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前丰街18弄34号204室;
因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登记在海曙区前丰街18弄34号204室的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户口管理规定,请上述人员至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白云派出所户籍窗口(地址:海曙区白云街223号,电话:0574-81987723)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白云派出所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后3日内未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本所将直接迁至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56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白云派出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