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03MB19574458/2025-1010361350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1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海曙区医保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
时间:2025-12-19
16:1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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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执行单位 | 决策事项预计完成时限 | 决策事项履行程序 | 决策事项执行情况 |
1 | 《海曙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管理办法(修订)》 | 区医保局 | 2025.9 | 已经开展决策事项前期研究。 | 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药监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5〕2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中止决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