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3340623263U/2026-1010361427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6-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9-02 16:2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尊敬的孙杰代表:

您在海曙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海曙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构建整合型分级诊疗体系的关键制度安排,对于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基层卫生服务可及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后,我区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规划纳入顶层设计

医共体建设相关目标纳入《宁波市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于5月26日正式发布,从区级战略层面明确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方向。

(二)组织架构初步搭建

拟成立由区委、区政府牵头,区委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安排与绩效考核监管等重大治理事项,构建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

(三)组建方案已形成

按照“统筹规划、兼顾既往”原则,拟定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与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共存的医疗健康集团体系,形成《海曙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尾声。方案明确:一是以区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西片区7家乡镇卫生院及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二是以宁波市第二医院为牵头单位,海曙区第三医院和海曙区中医医院共同为核心单位,联合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

二、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明确组织架构与功能定位

一是固化集团架构。通过制定集团化章程、健全内部治理规则与标准化运行规程,构建协同运行机制,确保集团内部决策同构、执行同步、监督同效。二是科学划分功能布局。医共体集团重点承担西片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学科带动和人才培育,建立“区级专科+基层全科”协作模式;医联体集团承担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支撑和分级转诊衔接。三是推进人事管理改革。人员招聘由区卫健局会同区委编办统一组织,岗位设置和中层干部聘任在集团统一框架下逐步赋予相应自主权。

(二)健全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

一是统一医疗业务管理。设立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完善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实现集团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制定疾病诊疗目录和转诊管理办法,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二是统一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依托现有心电诊断、影像诊断等中心框架,建立统一信息化平台,推进诊疗信息、电子病历互联互通,便捷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三是探索统一物资调配。药品、耗材实行统一目录,逐步探索设立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降低运营成本。

(三)创新管理与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实行集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突出基层就诊率和县域就诊率提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额度、薪酬总量核定及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挂钩,构建激励约束相容的绩效治理机制。二是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集团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支付,探索按人头加权预付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机制,激发集团控费内生动力。三是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合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收入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和关键岗位倾斜。

(四)强化政策保障与支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凝聚改革合力。二是落实经费保障。继续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责任,按原渠道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保障基层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区将尽快完成方案意见征询,并争取尽快定稿并按程序印发,推动医共体建设早日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