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07-29 结束时间:2025-08-28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2020年以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先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目录印发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些法律法规作了修订,有的机构职能发生调整。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管理要求,结合事项实施情况,经省政府同意,2025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对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文件精神,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通过信函等形式反馈给我们。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周鑫;联系方式:0574-89297498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00,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  月  日起,《海曙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二、《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海政告〔2021〕1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波市海曙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1年)的通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波市海曙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年)的通知》同时废止。

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调整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稳妥有序推进工作交接。各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双向联合机制,拧紧监管执法链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


附件:海曙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docx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  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起草背景

2020年以来,经省政府同意,先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目录印发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些法律法规作了修订,有的机构职能发生调整。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管理要求,结合事项实施情况,经省政府同意,2025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对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进行调整。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管理要求,结合事项实施情况,拟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进行调整。

二、起草过程

区综合执法办牵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梳理相关事项,编制具体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5号)。

三、需要说明的内容

(一)总体思路。按照《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优化拓展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要求,将三张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整合为一张。

(二)关于目录体例调整情况。《2025年统一目录》按照主管部门、事项代码、事项名称、划转范围、备注的体例编制,不再单独编制职责边界清单。

(三)关于事项调整情况。调整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涉及25个主管部门1292项行政处罚事项。

《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