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0029433954/2026-10104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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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06-2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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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严禁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周边放飞和饲养家(信)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9 09:28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修订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明确禁止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禁止在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浙江省机场安全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4-2026年)》(浙航安办〔2024〕1号)中明确要求,推动各地市建立健全机场周边鸟击防范机制,对家鸽违规饲养放飞行为进行整治。民航浙江监管局在2025年对宁波机场安全工作的检查中,也明确提出“机场6公里范围内还有养鸽户未清理,家鸽治理工作机制未建立,执法主体未明确”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为切实保障宁波栎社国际机场飞行安全,加强净空保护区鸟类动物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制定出台本《公告》。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

3.《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航规〔2022〕35号);

4.《浙江省机场安全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4-2026年)》(浙航安办〔2024〕1号);

5.《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甬政告〔2024〕3号)。

三、主要内容

《公告》共分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禁养禁飞区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场净空保护区划定的相关要求,宁波栎社国际机场禁养禁飞区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半径6公里范围)内。

(二)明确禁养禁飞区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放飞家(信)鸽,禁止建立或设置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吸引家(信)鸽场所或设施。

(三)明确信鸽比赛线路要求。在禁养禁飞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规划信鸽比赛路线时,应当避开机场空域。

(四)明确属地管理要求。要求有关镇(乡、街道)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鸽类管控纳入日常管理体系,对人为因素导致鸟击航空器事件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明确违反禁止事项的处理。对违反以上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将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依法处理。

(六)明确宣传教育与社会共治。要求相关单位及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航空安全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净空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适用范围、期限

适用范围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红线内区域范围。实施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起。

五、关键词解读

宁波栎社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为机场跑道两侧6公里,跑道两端15公里围成的糖果状区域;北至盛世华城,南至鄞城大道,西至狮声村,东至横溪互通。

六、新旧文件差异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首次发布此类文件。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航空运输与口岸管理局。

2.解读人:华荣。

3.联系方式:0574-8918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