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浙甬海曙劳人仲案(2025)2051号)
时间:2026-01-16
14:1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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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杨水林与被申请人宁波如峰服饰有限公司补发工资争议案,已于2026年1月9日依法作出仲裁裁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甬海曙劳人仲案(2025)2051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杨水林的全部仲裁请求。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