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62270/2025-95696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7-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7-23 16:34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毛红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日常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并部署落实,明确责任科室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餐饮行业规模持续扩大。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已成为市民信访举报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也是综合执法难题。根据市局专项工作要求,我局牵头推动海曙区开展餐饮油烟集中联合整治,通过紧盯问题关键、精准施策,着力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协作机制,构建餐饮业油烟全链条监管体系。

我局按照“严控新增、规范存量”原则,采取分类处置、稳步推进的工作方法,落实“有诉必查”要求,通过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确保监管处置到位,切实构建长效管控机制。

二、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市场准入把关

禁止在餐饮禁设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有专用烟道除外)。在餐饮经营主体登记时,对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区申请新设餐饮店的,要求到综合执法部门备案并取得同意。

(二)积极配合综合执法、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在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联合整治,确保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三)结合日常检查加强宣贯

执法人员在日常餐饮检查中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的宣传。

三、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根据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法定要求,餐饮服务项目未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范围。‌

(二)关于油烟排放法定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2、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居民家庭和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不得封堵、改变专用烟道,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油烟。

(三)监管措施与重点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餐饮项目的监管,特别是对餐饮企业密集、餐饮油烟投诉易发的点位,以及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油烟净化器清洗维护情况、烟道设置等进行联合检查,防治餐饮废气环境污染。

四、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对我区纳入建筑施工许可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直以来根据规划、环保的相关要求,将油烟排放有关的施工工艺、设施设备等内容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监管工作。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21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审查,例如: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建筑物最高点并不得直接朝向居民住宅等敏感点;建筑物高度大于15m 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等,避免油烟直排,减少油烟污染。

下一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与规划、环保部门的沟通,加大对涉及餐饮油烟排放项目的审查把关力度,确保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不打折扣的落地落实。

五、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毛红宇委员,您在提案中提及的“鼓楼区域油烟飘散”、“环城西路南段345号油烟倒灌” 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中队重点处置,现将进展说明如下:

(一)鼓楼区域油烟问题整治

1、全面巡查与精准执法

我局鼓楼中队坚持开展餐饮油烟常态巡查,通过进后厨、看实物、查台账等方式,详细检查餐饮店油烟净化和排放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这种细致入微的检查方式,确保了对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情况的精准掌握,能够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减少了油烟污染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2、专项整治与源头治理

针对鼓楼步行街、呼童街、府桥街等重点区域,鼓楼中队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进行源头治理。通过对油烟净化设备安装情况的摸底检查,以及对安而不用、用而不洗等现象的整治,从源头上控制了油烟污染的产生。同时,加强对已整改完毕餐饮企业的实地检查,巩固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了治理工作的长效性。

3、部门联动与完善监管

我局鼓楼中队以“大综合一体化”工作为抓手,联合相关单位,按照严控新增、规范存量的工作原则,强化餐饮店前期审批、备案及监管。这种部门联动的监管模式,整合了各方资源,形成了监管合力,有效解决了以往单一部门执法存在的局限性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源头控制,确保监管处置到位,为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环城西路南段345号一楼“油烟倒灌”问题处理

针对环城西路南段345号“甬上名灶”店铺“油烟倒灌”问题,我局白云中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勘查,并与涉事业主多次沟通协调。现将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基本情况

经实地核查,环城西路南段345 号“甬上名灶”店铺共设置两处排烟相关设施:

(1)主烟道系统:配备专用烟道及油烟净化设备,管道从一楼延伸至金都国际大厦七楼楼顶,设备清洗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最近一次清洗记录为2025年4月1日。

(2)厨房辅助通风系统:为满足经营中厨房换气需求设置,店铺方在金都国际大厦东侧通道安装有两个离地面约 1.5 米的厨房辅助通风管道,两个管道均已加装油烟净化设施。

2、处置措施及进展

针对上述问题,白云中队采取以下措施推进解决:

(1)沟通协调:执法人员与店铺方充分沟通,明确问题影响,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店铺方积极响应,配合开展后续工作。

(2)设备检测:近期已对店铺主烟道系统及厨房辅助通风系统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专业检测,显示油烟排放结果合格。

(3)问题研判:根据检测结果,该店铺油烟排放符合标准。您反映的“油烟倒灌”问题实际为厨房产生的餐饮气味通过厨房辅助通风系统渗入一楼大厅。我局白云中队联合店铺方联系专业公司,研究辅助通风系统改造方案。

(4)临时管控:在改造方案落地前,店铺方承诺先行封闭部分辅助通风管道,减少餐饮气味对大厦内其他用户的影响。

3、最新复查情况

2025年5月26日,白云中队对该处辅助通风系统进行复查,确认所有辅助通风排气口已完全封闭,餐饮气味倒灌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后续,白云中队将持续关注该区域环境情况,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反弹。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

1、严格餐饮项目环保准入标准

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加强对餐饮场所选址的规划引导,从源头上避免油烟直排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加强前置审批与监管

在餐饮项目的前置审批环节,加强与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联合审批机制。对新申请的餐饮项目,严格按照环保准入标准进行审核。同时,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餐饮项目按照审批要求建设,防止出现违规建设和减排设施不达标的情况。

(二)深化日常监管力度

1、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进一步健全环保、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对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使用、清洗维护等的检查力度。通过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违规排放油烟的行为。

2、加强监督检查频次

对于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企业,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实行常态化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餐饮企业始终严格遵守油烟排放相关规定。同时,建立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档案,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油烟净化设备情况、检查记录、整改情况等,实现对餐饮企业的动态监管,为精准执法提供依据。

3、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对违规排放油烟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促使餐饮企业自觉遵守油烟排放规定,加强自身环境管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多渠道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餐饮油烟污染的危害及治理的重要性。制作专题宣传片、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资料,向餐饮企业、居民群体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治理措施,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清新、舒适的生活环境。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费宁龙   电话:0574-8929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