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关于海曙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06 14:3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以下简称“海曙分局”)就海曙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海曙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三、投标人服务要求

1、熟悉海曙区林业资源状况,承担过同类业绩;

2、服务期内提供本市驻点服务,常驻人员3人及以上(需提供投标单位名下常驻在职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工作日内随时现场响应。

四、项目内容

1、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编制“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25〕64 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编制“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浙林字函〔2025〕171号)的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方案》确定的方法路径,以2024年全省林草湿年度监测成果数据为编限基础数据库,测算编制“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合理年伐量,按照采伐类型细化测算主伐、更新采伐、抚育采伐、改造采伐、其他采伐的合理年伐量,于6月20日前报送区县“十五五”年森林采伐限额分项细化需求(采伐限额建议指标),7月7日前根据省局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完善,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林业局审核。(具体要求详见任务方案)。

2、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或挂靠,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支付所有的费用,并报告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五、报价人须知

1、参加招标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投标资料包括:1)报价单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提供驻点服务佐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自有或租赁的在本市的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公场所符合用途管制);7)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注:所有投标资料一式两份,入袋密封。

3、本项目最高报价为:10万元人民币,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额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投标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4、递交相应资料时间:截止2025年6月11日下午17:00。

5、递交资料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现场、快递均可)。

6、收齐投标文书后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单位,以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公司为中标单位。如出现服务承诺等符合要求,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小组抽签确定其中一家报价人为最终中标单位。中标结果我单位将电话正式告知。

7、该项目报价一经招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8、涉及政府财政性资金支付的约定: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招、投标双方对本项目的付款条件做出如下约定:招标方在收到政府专项拨款后应及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若因政府财政性资金拨付延迟而导致招标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此时招标方不构成违约,中标方不得因此追究招标方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830357/index.html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时若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有效公证件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朱女士),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4、关于此次招标相关事宜,也可电话咨询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4-87237675。

如招标文件变动或修改,将电话告知。

附件:1、报价表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