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2025.06.11)
时间:2025-06-11
09:1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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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凯盛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秀丰路(梁祝路-新丰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符合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保证金予以免缴,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11日—2024年6月16日。
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海曙区劳动保障执法服务中心来电来信如实反映情况。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联系人:张鹏程,联系电话:0574-55889907,来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9号房地产大厦8楼808室。
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