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曙区全域水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06-11 结束时间:2025-06-17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我要提意见

为推进海曙区全域水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宁波市“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22〕28号)文件精神,宁波市海曙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海曙区全域水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通过信函等形式反馈给我们。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贺圆雯;联系方式:0574-89298670

邮政编码:315000;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1号楼1楼


宁波市海曙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


海曙区全域水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力点。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关系人民福祉。为推进我区全域水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助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不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持续擦亮“海曙·创造美好品质”品牌,最终实现“千年罗城、蝶韵塘河”的美好愿景,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曙有碧水”攻坚行动,重点强化污水源头防治、完善排水基础设施、提升污水治理能力,推动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海曙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地表水区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市考三江一级支流水质消除年度劣V类。完成重点河道沿岸生活小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基本完成重点河道问题排污口及全区“晴天流污水”的城镇雨洪排口整治。

到2026年底,地表水区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千吨万人”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骨干河道常态清淤占比达到95%。基本完成现有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和未达标农污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基本建立全区涉水城区感知体系。

到2027年底,地表水区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持续达到100%,“千吨万人”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河湖库塘淤疏达到动态平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区域污水管网全覆盖以及城镇和农村排水设施一体化运维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水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水环境问题往往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因此做好源头污染控制、转输体系完善和末端本底优化等缺一不可。结合我区实际,农村以农污治理为主、城区以转输体系提质增效为主、城乡结合部的镇(乡)街道则是我区水环境整治提升的主战场。

本行动计划将从源头-转输-末端进行任务分解。

(一)源头排放—“控源扩面”

1.水质摸底建档,建立问题清单。强化水质跟踪监测分析。对区控以上断面、三江支流、主要区级以上河道等,在“一月一测”的基础上,加密监测布点、加强自动监测水平,摸清河道水质情况及变化趋势,尤其是西塘河、中塘河、前塘河、南塘河、南新塘河等重点河道,采用自动监测,掌握河道各段水体水质实时状况,分析流域排污情况与治水措施成效;对城区河道,依托市水利局开展的“一周一测”,及时掌握城区河道水质情况。建立河道水质清单,分析存在问题,总结治理效果,开展水质“一月一通报”,对水质未达标的断面,加强水质异常预警,加快推进治理措施。

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充分运用无人船走航监测、无人机航测、遥感影像等技术,结合全流域人工排查,查清沿河问题排污口。对重点问题排污口制定“一口一策”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开展新一轮排水户、排水管网两大“底数”排摸,建立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城镇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三大类建设单元清单,查清区域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家底,编制形成“四清单一张图”(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排水基础设施一张图。

2.深化城镇零直排建设,加强源头整治。持续开展城镇“污水零直排2.0版”创建工作,结合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全面倒查问题排污口所在生活小区雨污水管网运行情况,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同步对问题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对于暂未列入改造更新名单或已纳入拆迁计划的问题小区,采用智慧化截污井等临时性措施,从而实现截污纳管。到2025年底,重点完成三江干流、28条三江一级支流沿岸生活小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到2026年底,基本完成生活小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完成重点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回头看”工作,核查工业污废水治理情况,服务指导工业企业规范排水行为,实现污废水合理排放、有效处置。加强涉水“三产”污染源整治,对沿街店铺、菜场、商圈等排水户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该类排水户的排水行为,同步宣传指导排水户申领排水许可证。重点加强对厂房改建公寓楼排水行为的监管,督促业主完善预处理设施,从而减少对公共排水设施的影响。对于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厂房改建公寓楼排水户及时按申请发放排水许可证。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偷排、漏排、无证排水、超标排水以及随意倾倒等违规排水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规范建筑工地排水行为,组织开展一轮建筑工地大排查,摸清工地底数,排查工地内泥浆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和排放去向,指导施工单位规范排水,对于问题工地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

3.加快农污建设,提升治理覆盖率。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要求,按村庄类型,因地制宜开展涉农镇(乡)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点新建古林镇蜃蛟片区、高桥镇新庄村、鄞江镇建岙村等农污治理设施,对章水镇坝下村、龙观乡龙溪村、集士港镇深溪村等农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污治理覆盖率和农户接户率,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95%以上,应接农户接户率不低于70%,逐步由分散式处理改为集中纳厂处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高标准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对建设标准低、设施陈旧老化的治理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到2026年底,未达标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基本完成。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宣传指导农户精准配肥施肥,推进污染源头减量,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强化辖区农田退水氮磷浓度控制,在中塘河、前塘河、南塘河、南新塘河等骨干河道沿岸农田开展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加强农村村级河道农田退水口溯源水质,建立污染河道管控名单,列入下一轮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工程实施名单。

4.严格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切实做好“千吨万人”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建立部门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保护区内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生活面源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风险管控,提升水质监测与预警能力,提高季节性藻类爆发管控水平,开展水源地日常巡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到2027年,“千吨万人”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二)过程转输—“提质增效”

1.扩大管网覆盖面,实现区域全覆盖。大力开展雨污水管网建设,通过道路建设、专项推进等配套雨污水管建设。坚持区级“补框架、补节点、抓更新”和镇村“补密度、补覆盖、抓纳管”相结合,加快雨污水管网补强工程,打通排污、积水、农污治理中的节点卡口。

目前我区建成区范围内污水管网基本已实现全覆盖,但仍有不足。章水镇和龙观乡污水仍以分散式治理为主,尚未纳入城镇排水体系,应以近期建设的荷梁线污水管为基础,进一步延伸拓展建设收集支管,进一步扩大管网覆盖面。争取到2027年底基本实现区域污水管网全覆盖,章水、龙观污水实现集中纳厂处理。高桥镇、集士港镇、古林镇、横街镇、洞桥镇、鄞江镇、石碶街道等污水主管网框架基本建立,应结合地块排污需求、道路建设、征地拆迁、城中村微改造等,逐步加密污水支管。新建秋实路污水干管,解决古林镇西南片区生活污水收集纳厂问题,新建鄞县大道污水干管,缓解石碶街道主干管排污压力。城区内污水管网应通过城市片区开发、城市有机更新、市政道路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密老城区污水支管,例如三市地块、新芝望府周边低洼地等区域市政污水管道。

2.建立管网周期检测机制,管网转输提质增效。受地质条件影响,地面沉降易导致管道破损错位等问题,应全面实施排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加大管网检测、修复、清淤力度。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加强排水基础设施管养,按照“建立机制、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要求,逐步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基于GIS系统动态更新机制,强化设施检测修复资金保障。根据检测评估结果制定提升改造计划,针对部分建成较早、标准较低,已出现破损、渗漏等问题的排水基础设施加快开展提升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完成管网清淤450公里,CCTV检测50公里,修复10公里;到2026年底,基本完成现有市政污水管网和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均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的隐患排查,对影响排水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进行提升改造;到2027年底,完成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22条,检测修复119条道路市政污水管道,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基本实现污水管网标准化运维、智能化管理、常态化监管、数字化提升。

3.建立健全养管体系,排水设施全覆盖运维。充分发挥区水务集团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我区城镇和农村排水基础设施运维养护一体化。各镇(乡)街道自行管养的排水基础设施在完成底数排摸和CCTV检测修复后统一移交区水务集团进行日常运维养护,进一步解决排水基础设施多头管养、无人管养和管养不规范等问题。同时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检、政府委托检测和监督性监测的农污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体系,确保达标排放。到2027年底,基本实现城镇排水设施一体化运维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比例达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

(三)末端治理—“清源活水”

1.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载体,持续开展河岸环境排查整治,清除一批乱堆乱放的河岸堆积物,拆除一批影响河道形象面貌的沿岸违章建筑,修复一批坍塌的老旧河堤,保持滨水空间整洁有序。强化河道日常保洁养护管理,为每条河道配好“河保姆”,提高保洁频次和质量,加强垃圾清捞、排口排查和问题上报,确保河面整洁,无长时间、大面积漂浮物。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围绕西塘河、前塘河、南塘河等重点河道,完善“一河一策”方案,健全“河长制”等长效治管保机制,高质量推进治理工程,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

2.实施河道活水提质。根据皎口水库水源、姚江水源及溪下水库水源三大骨干输水线路,重点实施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沿岸人口居住较为密集的西塘河、前塘河、南塘河等横向骨干河道清淤轮疏,提升河道输水能力。到2026年底,骨干河道常态清淤占比达95%,到2027年底,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同时加快推进大西坝河、集士港河、里龙港河、南塘河及其连接河道生态整治,实现水体互联互通,利用新建的14座活水泵站(三大输水线路5座、连系河网9座),通过翻板液压坝,保障中部平原河网生态流速,改善水环境质量。

全面实施海曙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完成行春碶排涝泵站及下林河、合心河、西塘河、姚家河、姚丰河、联丰新村河、泗州横河、跃进河、陈江岸河、南塘河等10座节制闸布设,优化闸泵调度,提升老海曙河网生态引水能力,提高生态补换水频率,推进城区河网互联互通、精准补水。依托净化水厂高品质再生水,实施望春工业区-石碶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将栎社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送至南新塘河、象鉴港等河道,为望春工业区-石碶片区提供生态补水;同时实施南塘河水质提升再生水补水管道工程,将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送至南塘河。

3.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围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深入实施我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分批分类整治,明确入河排污口分类,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先行先试一批。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姚江、奉化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问题排污口以及全区“晴天流污水”的城镇雨洪排口整治。到2026年,完成全区所有入河排污口整治。依托“曙有碧水”监管平台,搭建具有海曙特色的入河排污口智慧场景,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体系。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机制,实施重要河道入河排污口核查,更新完善我区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水利、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排口的牵头工作,加强政策协调、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及评估验收,各镇(乡)街道、望春工业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管的后半篇文章。

4.提升污水处理规模,构建韧性排水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栎社净化水厂二期扩建、海西净化水厂新建,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同时打造韧性城市排水系统,强化净化水厂间的水量调配、实现协同处理、最大化发挥污水系统运行效率,建议尽快启动应急联通管网的相关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保障计划落实。建立部门分工协作与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对计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及监督作用。明确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和资金要素保障等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落实重点工程。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河道治理、管网改造、农污治理、河道生态修复、运维养护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整治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创新各类投融资方式,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落地。

(三)强化科技赋能,打造数智治水。围绕“曙有碧水、污水零直排区、入河排污口”三大重点工作,在全市统建基础上,按照“整体智治、多跨协同、综合集成”的要求,积极参与数字孪生应用场景建设,对数据做到“应归集尽归集”,以遥感影像数据、三维倾斜模型等数据为基础,形成全区GIS地下管线一张图数字底座。探索实践雨污水数字化监测,着力构建海曙区水监测模型,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并提供辅助决策与预警信息。到2026年底,全区涉水城区感知体系基本建立。

(四)强化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完善涉水领域执法体系。全方位梳理涉水执法事项,制订涉水领域执法统一巡查清单,重点关注河道周边厂房改建公寓楼、工业企业、商圈店铺和在建工地等排水问题,建立发现问题、溯源问题、解决问题的全流程执法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加快推进赋权镇乡街道执法力量下沉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涉水领域跨部门应急配合、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和执法行动,加快形成部门联动、属地协同的工作体系。

(五)强化长效机制,创新考评办法。及时规范更新河(湖)长公示牌,开展河(湖)长制培训。建立完善涉水问题闭环处置机制,畅通各级河长、举报投诉、网络舆情等问题发现渠道,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大力推广全社会治水护水“绿水币”运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同处理、闭环处置。充分发挥民间河长作用,开展公益护水活动。

(六)强化信息公开,推动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定期公布水生态环境质量等信息。加强舆情引导,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七)强化管理考核,确保实施成效。建立行动计划实施调度机制,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保障本行动计划的有序推进。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推进我区全域水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和《宁波市“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22〕28号)、《宁波市“甬有碧水”水质监测考核专项行动方案》(甬环发函〔2022〕40号)等文件精神,同时为响应2024年甬有碧水审计和宁波市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我办起草了《海曙区全域水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起草依据

1.《宁波市“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22〕28号);

2.《宁波市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甬政办发〔2024〕11号);

3.《宁波市“甬有碧水”水质监测考核专项行动方案》(甬环发函〔2022〕40号);

4.《宁波市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专项规划(2023-2027年)》;

5.《海曙区排水规划实施方案(会审稿)》。

三、主要内容

本《行动计划》分为4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了《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强化污水源头防治、完善排水基础设施、提升污水治理能力等一系列措施,从而推动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生活小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清淤检测修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按年度制定和细化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从源头-转输-末端着手对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源头上通过“水质摸底建档,建立问题清单”“深化城镇零直排建设,加强源头整治”“加快农污建设,提升治理覆盖率”“严格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等4项行动措施,让源头排放进一步控源扩面;传输中通过“扩大管网覆盖面,实现区域全覆盖”“建立管网周期检测机制,管网转输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养管体系,排水设施全覆盖运维”等3项行动措施,确保过程转输进一步提质增效;末端上通过“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河道活水提质”“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污水处理规模,构建韧性排水体系”等4项行动措施,助力末端治理进一步清源活水。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强化组织实施、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科技赋能、强化执法力度、强化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管理考核等7项保障措施。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