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136/2025-93114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金种子”计划是什么?
为推进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日前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金种子”计划实施方案》。
该方案深入贯彻整体政府理念,紧紧围绕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将拥有高价值专利、专利密集型产品和科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作为识别高成长性创新中小企业的标志,通过打造一平台(“金种子”企业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入库企业数字化动态管理和需求线上响应)、构建三级库(孵化级-成长级-样板级三级“金种子”企业梯度培育库,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进行分级分类重点培育)和融通五条链(推进专利产业化出发,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和服务链五个方面集成贯通与企业成长密切相关的要素资源),打造精准性、增值化、全程式的体系,着力破解中小企业对接技术、对接资金、对接人才、对接市场、对接服务难和融链入链难等核心问题,全力探索优质专利转化为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品的知识产权强企强省路径。
为入库中小微企业提供市场准入、融资申请、专利辅导、品牌指导、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科技服务、项目申报和政策咨询等基础服务支撑。
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服务业集聚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导航服务基地等载体,为“金种子”企业专利产业化提供专利导航、转化对接、投融资、上市孵化、专家指导等清单化增值服务。
三级库入库标准分别是什么?
一、孵化级
1. 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推荐主体推荐、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推荐主体中,大型投融资机构按《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界定,产业链链主、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以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 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详见《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 25 号);
3. 专利技术具有产品化、产业化前景;
4. 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
5. 具备基本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制度;
6. 支持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或加入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获得专利奖项的中小企业入库;
7. 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二、成长级
1. 符合“金种子”计划孵化级中小企业标准;
2. 原则上应具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企业等资格;
3. 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 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4. 专利产业化率不低于 50%;
5.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10%或不低于 500 万元;
6. 有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不低于 20%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7. 拥有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自主商标品牌产品;
8. 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
9. 支持具备专利密集型产品、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基金投资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入库。
三、样板级
1. 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详见《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 25 号);
2. 符合“金种子”计划成长级中小企业第二条至第八条标准;
3. 完成从国家培育库出库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以及优势企业;
4. 拥有专利密集型产品;
5. 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经济师、专利代理师或国际创新管理师不少于 2 人;
6. 支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评价三级以上或地市级重点拟上市科创企业入库;
7. 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怎么申报金种子计划?
进入“金种子”企业智能化管理系统(网址:https://zscqyjs.zjamr.zj.gov.cn/jzz),使用企业的政务网账户登录,后续详细操作请参照附件二。附件三中企业符合孵化级条件,可以自行推荐入库。
联系人:董老师、李老师:0574-83895220
附件1:《浙江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金种子”计划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