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064/2025-93007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4月份工作总结
1、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海曙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第二批实践范例”征集和推荐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组织法治建设绩效突出和薄弱单位同台述法。持续推进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建设,目前施工团队已全部进场,各项建设工作按照计划稳步推进。部署开展新一轮产业风控法务指引编制工作,编制重点产业风控法务指引进度表。
2、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细化审前调解工作项目经费预算,起草申请报告。“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发文,已完成意见征求。根据刑罚执行一体化改革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协助区人民调解协会完成项目周期调解员考核。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4月23日,本月行政复议接待42人次,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9件,办结33件,组织召开听证会1次,作出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协助事权单位处理以区政府为对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对相关单位进行个案指导。
4、执法监督与立法工作。完成《海曙区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白皮书》,初拟《海曙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方案》。调查核实监督平台线索8条。排摸全区行政检查事项备案和行政执法第三方辅助服务情况。组织开展《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立法意见征求会。完成《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意见反馈。
5、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完成区政府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件、区政府其他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镇乡街道重大合同备案审查25件。完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制发和备案,完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制发与公示。完成政府法律事务科2024年大事记。报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收到区政府责成案件1件,完成审核1件。参加复查复核会议1次。分派区政府履职件2件。
6、社区矫正工作。 完成新一期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品牌运营项目采购计划审批、招标文件制作等前期工作,完成新一期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项目路演评审、公示工作。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库1.0版本,并开展试点。开展“能者为师”“红色陵园寻根问源,矫正之路上重获新生”“我为烈士来寻亲”等多场活动。制作“以矫助矫、能者为师”现场会方案。
7、律师行业工作。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央八项规定部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投诉举报查处工作,新收投诉举报2件,完成投诉举报书面答复3件次,完成复议答复1件次。修改完善基层法工通讯录。组织宁波市律师行业新媒体普法志愿团招募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律所工作会议。组织“领军型”“骨干型”名优律师曁中小律所主任培训。完成2025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缴纳。开展2025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及会费收缴工作。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标准备案。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专项排摸。
8、普法宣传工作。推进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服务器迁移工作。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拟定“2025年普法宣传项目(知源)”“2025年度普法传播服务项目”合同。策划5月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拟定并下发《海曙区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202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9、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历年未归档法律援助案件案卷清理工作。召开各律师主任、律所党组织负责人会议,重申法律援助办案和值班相关规定。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日、知识产权日等主题系列普法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以案释法活动,在法治海曙公众号发布系列案例。
10、政治工作。制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并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党小组集中学习和干部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实施细则精神学习。组织6名干部参加“Hitalk”讲书大赛,并选送3名干部讲书大赛视频参加全区机关青年讲书大赛初赛。完成局机关和司法所社工考试报名,配合社工部开展初级社工、中级社工线下培训。
5月份工作计划
1、加快完成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南站点位施工建设工作,确保施工任务按期完成。根据上级及全区工作安排,持续开展法治督察相关工作。整理问题清单,完善督察机制。根据产业风控法务指引进度表的规划要求,按计划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2、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项目。继续做好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镇乡街道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备案审查等日常工作。
3、结合《行政复议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推行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依法引流行政复议渠道的意见(试行)》,做好涉企行政复议和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依法引流行政复议渠道工作。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日常工作,分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发展态势,研究源头治理方案,降低行政复议量。
4、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监督。完成政协提案办件答复。进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自查。
5、继续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安全稳定。根据涉诉调解改革工作和市局要求,加强与法院协调对接,完善涉诉调解相关机制。指导人民调解协会做好换届工作暨区调解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成立。组织全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审核工作。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巡察,根据要求提供相关工作台账。
6、做好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试运行。编制各单位年度项目及活动计划,建立数据库。做好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工作。
7、开展案卷质量自查评估工作。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平安宣传月活动。
8、继续组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点抓好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学习,以及查摆问题清单和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赓续红色法治基因 激扬青春奋斗力量”“迎五四”青年讲党史主题活动。做好一季度局机关和司法所公务员考核等次确认。做好司法所干部和望春监狱干部互派交流学习工作。常态做好户籍地在海曙的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工作。
9、承办“以矫助矫、能者为师”现场会。计划开展进监警示教育活动。完成2025年社会化项目采购工作。推出个性化矫正方案库2.0版本。持续开展“以矫助矫、能者为师”活动。
10、继续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律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工作。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责任保险费缴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