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2001130/2025-9395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海曙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海水利〔2025〕1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下拨2025年度6月份农村河道整治补助资金总计206.27408万元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如下:
(一)海曙区横街镇梅梁桥河(凤岙村段、东村段)河道整治工程是2024年度河道整治工程,于2024年10月16日开工,2025年4月3日通过完工验收。根据竣工决算报告,审定金额266.9753万元(不含印花税)。根据文件规定,本工程补助比例90%,可拨补助资金240.27777万元,已补助222.00369万元,本次拨付剩余补助资金18.27408万元。
(二)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防洪治涝工程是2024年度防洪治涝工程,于2024年9月12日开工,2025年4月15日完工验收。经监理、业主审定的施工总价为573.3577万元,设计合同价13.9万元,监理合同价11.672万元,共计598.9297万元。根据文件规定,完工验收后拨付至经审核的工程结算价、勘测设计、监理合同价的80%,应拨付补助479.14376万元,已补助222.47984万元,本次应拨付补助资金256万元,因专项债分配额度188万元,本次实际拨付补助资金188万元。
请各有关人民政府收到款项后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日,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5年6月1日之前向海曙区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015909。
附件:各镇(乡)街道补助资金清单
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各镇(乡)街道补助资金清单
编号 | 镇(乡)街道名称 | 项目名称 | 本次拨付补助金额(万元) |
1 | 横街镇 | 海曙区横街镇梅梁桥河(凤岙村段、东村段)河道整治工程 | 18.27408 |
小计 | 18.27408 | ||
2 | 鄞江镇 | 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防洪 治涝工程 | 188 |
小计 | 188 | ||
合计 | 206.27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