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0X60089L/2025-93989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类别标记:B
海农函〔2025〕6号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周海国代表:
您在区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建议对推动我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资金保障与管理
在资金支持方面,我区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区财政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涉农专项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奖补资金(农综改资金)等多种渠道提供有力保障。区农业农村持续投入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以为未来乡村和重点组团片区建设为抓手,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以专项债券为例,区农业农村局不断优化资金投向,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并严格按规定做好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切实投入到项目中。
后续,我区还将结合区委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方面项目的专项债券保障力度,全力推动海曙区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工作。同时,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规定和项目需求,加强项目监管和评估,实现资金使用透明化、高效化,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
二、技术支持与政策指导
在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上,多部门协同发力。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农民技术技能,2024年组织了稳粮保供春耕备耕培训,涵盖海曙区种粮大户,还开展了“水稻+”种植模式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机课程培训等,全年共培育高素质农民254人次。此外,精准培育头雁精英,深化实施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育,遴选培育省、市、区级乡村工匠30名,联合区人社局开展农民职称政策大讲堂培训等,提升农民专业素养。
针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试点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如宅基地有偿退出和使用制度等,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海曙资规分局、区住建局联合出台了《关于美丽村庄宜居家园建设中有关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建房试点的各项工作事项,之后又制定《美丽村庄宜居家园建设中有关农村住房建设审批操作指引》,规范细化审批流程和批后监管要求,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技术规范。
三、人才培养与引进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区农业农村局一方面注重本土人才培养,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开设乡村运营师青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班,注重培养青年高素质农民;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乡创实践能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班,推进农民综合素养课程。另一方面,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通过建强创业创新孵化阵地,对接宁波市农科院等平台资源,建立海曙农业科研平台,布局农业双创园项目,配套建设科技小院、共富工坊等,吸引人才投身农村建设。
此外,我区将持续做强农业品牌,通过打造“南塘河”区域公用品牌,打破镇域限制,联合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构建联农带农模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吸引更多人才关注农村、参与农村建设,改变农村固有印象,为人才引进和留住创造有利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区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龚晨,联系电话:0574-89297967)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集士港镇人大主席团,区财政局。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