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80/2025-93930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财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思路
时间:2025-05-29 17:2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推进三个“一号工程”,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和财政形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千方百计增强区域经济活力,协同致力打响“海曙·创造美好品质”品牌。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开源挖潜,推动财政发展更可持续。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深化财税协作和条块联动,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制定收入组织方案,统筹免抵调库、财政非税等资金资源,确保财政收入运行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3亿元,增长-3.2%,扣除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2023年年中出台的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后,可比口径增长1.9%。其中:税收收入101.2亿元,增长-13.6%;非税收入24.1亿元,增长96.8%。我区税占比80.8%,收入质量高于市平均,充分展现了“财为政服务”的责任担当。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围绕国家鼓励和扶持的关键领域,深入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抢抓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券、基金等资金机遇,2024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亿元,中央直达资金4.2亿元,“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8.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5.1亿元,三是持续盘活存量资产。印发《宁波市海曙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加大经营性资产注入,常态化开展全区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和镇乡街道及下属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对镇乡街道行政事业性资产全面盘活利用,将盘活的资金统筹用于亟须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推动存量资产资源和新增投资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实现“资产-资金-资本”的良性发展,2024年累计盘活资产1403处,盘活价值共计约19.9亿元。

(二)精打细算,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严格把好支出关口,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2024年各单位非必要非急需的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年初预算的20%清理收回,累计收回资金5.7亿元,并将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0.10亿元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切实用政府部门的紧日子换取老百姓的好日子。二是扛牢“三保”责任。将“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保民生放在最前位置,让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获得感持续增强。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7亿元,用在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达9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6%。在区级财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残疾人救助、退军安置等社会福利救助项目资金安排,累计社会福利类项目预算安排资金3.7亿元。三是坚持绩效优先。强化预算绩效约束作用,将区级预算部门共981个项目支出全部纳入自评范围,在今年预算编制指南中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刚性约束,以ABCD分级分类管理思路为引导,对246个评级为D的项目,重新评估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其下年预算安排做相应调整,持续压减行政成本,强化对重大国家战略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的保障支撑。

(三)精准施策,保障区域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确保政策靠前发力。最大力度承接省市“8+4”政策体系,配合各产业部门制定出台《海曙区关于进一步扩需求强动能提质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围绕8大方面78条政策,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共计32.30亿元。规范开展产业政策、区域综合贡献奖补,完成企业补助发放共计11.84亿元,以真金白银做好引企稳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两新”工作重要精神,安排资金6.4亿元,累计核销资金5.4亿元,拉动消费超40亿元。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续建”原则,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管理,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入库项目353个,计划投资97.41亿元,其中区财力投入资金38.11亿元,组合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同时依托区开投和海发控股等平台发行公司债和项目融资等方式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重点推动城乡格局焕新蝶变,以“三沿”开发带动空间优化,不断优化城乡交通路网体系,2024年荷梁线、G228海曙段、四明山环线公路、余温线、望童线等农村主干道改建持续推进,助力沿山干河整治项目、沿江泵排群、清水环通等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治理,持续焕发海曙新风貌。三是聚焦共富示范先行。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全年投入涉农资金7.9亿元,同比增长1.1%,重点支持水利建设、农田建设、粮食规模种植、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等关键领域;全年累计下达涉农涉水专项债券资金7.1亿元,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含西片区公路)、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考虑四明山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用财政“小投入”撬动区域“大发展”,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农综改项目,今年市级备案项目共40个,总投资0.49亿元,拟补助资金0.32亿元。

(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一是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紧跟中央、省市改革步伐,全面规范我区镇(乡)街道财政管理,聚焦我区镇(乡)街道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经济特质,拟定《海曙区区对镇(乡)街道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整合区级各部门、条线对镇(乡)街道重点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激励落实真抓实干、规范高效运行的作用。持续推进镇(乡)街道财政运行分析调研工作,初步完成鄞江镇、洞桥镇及横街镇调研工作,重点推进高桥镇财政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指导,督促镇(乡)街道立行整改,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二是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制定全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1+4”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乡债区管”,统一上收镇乡所属企业债务、资产,镇乡举债融资权限实行区级集中管理。扎实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总化债进度和年度任务完成率在全省各区县(市)中排名前列。三是焕新财会监督格局。积极深化财会监督与巡察、纪检、审计等监督有效结合,推动重点监督协同、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等各项工作,通过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和工作协同,叠加放大各类监督专业优势,推动“政治体检”与“财会体检”同步进行,实现“1+1>2”的叠加效应。推动重点领域监督走深走实,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违规返还税收收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大监督领域,出台包含财会监督工作方案、专班调整、区级部门专项检查方案、重点领域检查的在内的“1+3”财会监督指导性文件,确保履职尽责有的放矢。四是做好其他管理工作。大力推动浙江省新征程财税研究院浙东基地落地我区,此为省财税研究院在宁波市设立的唯一一家研究基地;顺利完成2023年度区对镇(乡)街道体制结算工作,新一轮财政体制保障、发展与激励效应成效显著;积极参与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出台机构改革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工作相关文件,共新开设账户7个,涉及调整调剂资金3.35亿元;科学编制2023年度社保基金决算报表,配合做好职工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等省统筹基金2024年预计需区级财政承担的责任金额测算;加快教育改革重点政策实施,做好龙观、鄞江、章水事权上收镇乡学校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统一编外人员配置及支出标准,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政采提质增效,健全政采内控制度赋能中小企业发展,我区实际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规模达11.83亿元,占比72.3%;助推我区成为全市首批“浙里报”改革试点先行区县之一,全区各预算单位5月正式启用“浙里报”应用;加强会计人才培养,构建多层次会计人才培训机制,把财务会计培训与财政政策、经济管理制度等方面业务有机融合,突出培训特点和效果。

二、2025年工作思路

(一)把深化改革作为持久动力,扛牢责任担当。牢牢抓住改革的“时间窗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落实。

谋划更加精准的财政保障体系。聚焦“国之大者、区之重点、民之要事”,完善宏观调控财政政策体系,加强政策集成和资金统筹,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主要发展任务,落实首位战略首位保障,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撬动作用,以更加精准有力的财政保障实现更充分、全面的发展。

完善更加强大的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以一般公共预算为关联节点,推进政府“四本预算”统编、统批、统管,增强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健全大事要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约束力,优化支出体系,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发展规划,全面梳理各项预算支出,以政府可用财力为基础,做好预算分级保障,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

推进更具激励的各级财政关系。积极向上争取新一轮体制调整优化,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我区上解支出占比居全市首位,要牢牢把握2025年新一轮体制调整契机,将上解“市级分享收入”与共享收入增减相匹配,使各区上解系数保持相对均衡。要进一步理顺基层政府间财政关系,逐步明确镇乡街道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年初预算安排细化至单项事权,优化区对镇(乡)街道转移支付体系,稳定均衡性转移支付占比,健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资金分配与地区财力差异、公共服务成本相衔接。

(二)把财源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做大收入分母。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是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化解收支矛盾的现实需要,要稳步提升收入质量。

强化税收管理。紧盯重点领域、行业和税种的变化趋势,关注税收政策调整后对地方税源的拓展增量。抓住“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对我区招商引资的引领作用,除烟草、石油、汽车和酒类这四大消费品类,还要重点聚焦奢侈品类、高档民宿和高端服务行业的税源建设,拉动关联企业税收向我区聚集。持续关注上级对水资源税改革的相关部署,协同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工作,争取市级在相关收入体制分成方面给予倾斜。

加大争资力度。最大限度承接二十届三中全会释放的政策红利,全力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落地海曙。要密切跟踪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聚焦中央基建投资领域,抓紧策划储备一批项目,争取年内入库。要切实发挥政府债券牵引作用,专项债券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项目入库和额度审核将从中央下放至省级,要研究完善投向清单管理,增加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最大限度覆盖使用范围;要把握财政部对土地储备债的重启机遇,关注我区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做好新增土地储备项目,助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要积极谋划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做好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申报工作,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抢抓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的政策红利推进商品房去库存。要高效释放超长期特别国债的政策效应,若有两重两新项目同时符合专项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申报要求,要优先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优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统筹财政资源。建立“大财政”格局,综合运用“补改投”“拨改投”、基金投资、区属国有资本、目标考核激励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推动闲置低效“三资”分散变集中,加强低效运转、闲置、超标配置资产等统筹管理和共享共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统筹将财政资金更多用于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三)把调整结构作为长远之计,培育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既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又要坚持底线红线,调整政策支持方式,稳步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逐步建立科技、教育、人才领域财政资金统筹机制,贯通项目、平台、人才和资金,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财政科技经费支出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科创珠峰计划”长三角实践基地建设,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打造开放型、平台型、枢纽型实验室体系。

加强政策引领,培育现代产业体系。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做好“延链、补链、强链、育链”的“铸链”文章,坚持存量优化与增量崛起并重并举,按照“平稳有序过渡、转化补助方式、红线坚决取消、确保区级利益”的原则,将触及“红线底线”的政策一律取消,各类补助方式稳步转换为产业政策,补助额度控制在两税留区限额内,强化“增量”指挥棒作用,以“绿新高、大优强”为导向,加快构建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协同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制度体系。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持续推进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政府购买服务、妨碍公平竞争等领域专项整治,让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成长壮大,全面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以更高经济效率推动我区更好发展。

(四)把保障民生作为头等大事,增进人民福祉。要积极在事关百姓衣食住行的民生关键处着力,更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新市民社保制度,精准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增强制度可及性和均衡性。强化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和分层分类帮扶,优化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积极的财政就业政策,推进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支撑的“扩中提低”改革。构建公共服务“七优享”项目投资和实施长效机制,完善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促全龄友好暖心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有效供给。

促进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构建“人地钱编”挂钩政策体系,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积极争取更多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撬动引导更多要素投向农业农村,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新农人”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完善新型帮共体,健全山区村、重点帮促村、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试验。

(五)把防范风险作为底线任务,筑牢安全防线。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完善债务管理。加强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新增yz,把握2025年yz化解期限,抓住中央将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存量yz的窗口期,推进隐债拔钉清零。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动态监测承担相关债务单位变化、存量债务化解和新增债务情况,加强预警机制和分析评估,切实做好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方位全流程监管。

兜牢基层“三保”。“三保”关系到政府履职尽责的财力保障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统筹好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和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扛实“三保”政治责任。完善库款保障和收支运行监控机制,以数字化管理提升“三保”监控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风险的底线。

严防社保基金风险。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基金预算工作,健全预算绩评价机制,引导基金中长期平衡,规范社保基金支出。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和广大参保人员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六)把财政管理作为基础工作,提升治理效能。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增强财政体制机制活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破解支出固化格局,全面梳理部门预算支出和财政专项资金,从预算源头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进一步打破部门利益格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分级预算保障机制,对支出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级排序,根据财力情况安排预算。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将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

提升财政“大监督”合力。增强巡察、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动,逐步构建多部门协同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区级部门财经领域干部横向联动和基层财政系统干部纵向协同,形成财会监督“人才库”,充实财会监督力量。加快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数字化监督水平,构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相融合的集成化监督数据库。全面落实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提升会计管理工作质量。

规范基层财政运行。制定完善新一轮区与镇(乡)、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既符合“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要求,又具有部门预算管理整体协同性强以及规范性、高效性特点的新型预算管理模式。持续推进镇乡财政运行分析,完成对集士港镇、古林镇、横街镇、洞桥镇、石碶街道财政运行情况调研,精准分析各地财政管理现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策研究。用好乡镇健康运行领导协调机制和提示函制度,加强乡镇运行监测,及时发现并纠正各地财政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激励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财政建设,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