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62270/2025-9278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询问通知公告
时间:2025-04-27 13:49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白浩(身份证号码:50024219******1517):

本机关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案件移交,2025年3月21日,你与田某在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爱中村实施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等行为,涉嫌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为查明案情,请你于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文化路5号接受询问。本机关调查终结后,将依法对你涉嫌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上述接受调查处理通知内容,本机关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告知予你,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包自强 郑豪

联系电话:0574-88082400


附件:《询问通知书》一份(海曙综执询字〔2025〕第000005号)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询问通知书》一份(海曙综执询字〔2025〕第00000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