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998387/2025-92714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转发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时间:2025-04-24
14:13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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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