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2001130/2025-9261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5-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下拨海曙区2025年4月份农村河道整治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4-22 09:3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海曙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海水利〔2025〕1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下拨2025年度4月份农村河道整治补助资金,总计121万元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如下:

(一)海曙区横街镇梅梁桥河(凤岙村段、东村段)河道整治工程已完工,于2024年10月16日开工,2025年4月3日通过完工验收。经监理、业主审定的施工总价为262.7688万元,设计合同价8.5728万元,监理合同价6.363万元,共计277.7046万元。根据文件规定,完工验收后拨付至经审核的工程结算价、勘测设计、监理合同价的80%,应拨付补助222.16368万元,已补助101.00369万元,本次应拨付补助121万元。

请横街镇人民政府收到款项后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5年4月24日之前向海曙区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015909。

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