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04679/2025-9205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2025年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规划的公告
时间:2025-04-02 10:5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规划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原则

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适度竞争”的原则,考虑人口数量、分布因素,合理确定布点规划。

乡镇(街道)布点原则:常住人口少于5万的设置不超过2家零售店(点)、常住人口5~15万的设置不超过3家零售店(点),常住人口15万以上的设置不超过4家零售店(点)。

二、规划要求

(一)规划禁设区域。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以下区域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

1.消防车辆不能顺畅到达的区域。

2.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林区、风景名胜区、公园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3.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

4.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5.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6.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变电站围墙50米范围内;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

7.220KV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及周边50米范围内。

8.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100米范围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规划布点条件。烟花爆竹零售店的选址应布置在乡镇(街道)相对热闹地点,交通便利、容易查找方便广大群众购买的地方。与外部距离、建筑结构应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相关规定。

(三)规划布点名额。烟花爆竹零售店名额应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申请在符合相关许可安全条件基础上,对于申请数量超过乡镇(街道)布点规划基数的,择优抽取,采用公开揺号方式确定。

三、规划布点

依据本布点规划原则,设置的零售点均须在宁波市绕城高速范围以外,海曙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划布点数量共计24家。各乡镇(街道)具体布点数量详见附件《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控制数》。

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控制数

序号

镇乡街道

总人口

规划总数(家)

备注

1

高桥镇

166093

4


2

集士港镇

93029

3


3

横街镇

43558

2


4

章水镇

16320

2


5

龙观乡

10831

2


6

鄞江镇

31546

2


7

古林镇

161063

4


8

洞桥镇

42916

2


9

石碶街道

127273

3


合计


24


本规划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原《海曙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2023年3月)同时废止。

附件:1.2025年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许可的公告附件1__2025年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__经营(零售)申请许可的公告.wps

          2.宁波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考评表附件2__宁波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考评表.wps

          3.2025年海曙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公开摇号规则附件3__海曙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摇号规则与程序.wps

          4.烟花爆竹零售店试题库烟花爆竹零售店试题库.zip

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