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3395/2025-92516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制定背景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宁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关键时期。本规划依据《宁波市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是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也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责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预期指标
——基础设施发展指标。到2025年,路网密度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东西联通,南北畅达的路网布局。区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区城市快速路里程达到30公里;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约40公里,TOD模式基本成熟;合理配建停车设施,新增停车位约4万个。基本消除城市严重内涝灾害现象,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50%以上。加快建制镇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建设雨污水管网200公里,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行维护覆盖率100%。
——人居环境发展指标。到2025年,绿道密度达到0.2公里/平方公里。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0%,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争完成2000年以后建成但配套不完善、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基本完成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现“六有”目标,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约956万平方米。所有镇乡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开展创建省市级美丽城镇样板6个。
——住房体系发展指标。到2025年,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预期完成房地产投资约1000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达5.5%,新建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做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新市民住房困难群体持续加大保障力度,实现新增受益住房保障家庭2500户,农房改造超15000户,全面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其他保障方式为补充,全域覆盖、保障基本的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
——建筑业发展指标。到2025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保持5%以上,培育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达到2家以上,行业甲级资质勘察设计企业达到6家以上,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达到5家以上,扶持和培育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服务企业10家。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占比达到60%及以上。
——建设管理发展指标。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数字赋能行业治理创新,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等数字住建综合框架,全面实现行业数字化监管和大数据辅助决策,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100%。
表 海曙区“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主要指标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单位 | “十四五”时期 | 类型 |
基础设施 | 1 | 区建成区路网密度 | 公里/平方公里 | 6 | 预期性 |
2 | 区城市快速路网里程 | 公里 | 30 | 预期性 | |
3 | 区轨道交通线路运营里程 | 公里 | 40 | 预期性 | |
4 | 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占比 | % | ≥50 | 预期性 | |
人居环境 | 5 | 开展省市级美丽城镇样板创建数量 | 个 | 6 | 预期性 |
6 | 培育符合市级及以上美丽宜居示范村标准的行政村 | 个 | 30 | 预期性 | |
7 | 新建城乡绿道长度 | 公里 | 30 | 预期性 | |
8 | 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 半径覆盖率 | % | 90 | 预期性 | |
9 | 完成老旧小区 改造面积 | 万平方米 | 956 | 预期性 | |
住房发展 | 10 | 新增受益住房保障家庭 | 户 | 2500 | 预期性 |
11 | 农房改造 | 户 | ≥15000 | 预期性 | |
12 | 房地产增加值占全区GDP 比重 | % | 5.5 | 预期性 | |
13 |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 | % | >95 | 预期性 | |
建筑产业 | 14 | 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区GDP 比重 | % | 5 | 预期性 |
15 | 全区装配式建筑使用率 | % | 35 | 预期性 | |
16 | 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 新建建筑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
17 | 新增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 数量 | 家 | 2 | 预期性 | |
19 | 国家级优质工程 | 项 | 2 | 预期性 | |
政务服务 | 20 | 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 | % | 100 | 预期性 |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区住建局
联系方式:0574-83871441
原文: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