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04679/2025-9256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04-18
16:4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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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高桥兴美仪表厂:
本机关于2025年4月1日对你单位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海曙应急罚告〔2025〕第000048号),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交通银行大厦五楼)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海曙应急罚告〔2025〕第000048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