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3395/2025-92402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海曙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区民政事业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关于制定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浙江省、宁波市关于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功能
1.完善政策体系。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和“应救尽救”。统筹推进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8项基本救助,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推动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救助内容由基本生活保障向基本生活帮扶服务延伸。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政策,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50%确定。推进低收入农户和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两线合一”,实施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一年渐退期制度,将困难家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单人户形式纳入低保。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
2.推进精准救助。充分运用省大救助信息平台,结合线上大数据核查与线下入户调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构建区、镇乡(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网络,健全救助对象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对象精准认定。全面开展支出型贫困救助,加大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制定多维度贫困测量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大病大额支出等贫困风险预警预防机制。建立因灾因疫致贫社会救助快速响应机制,简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跟进急难型临时救助。常态化开展急难事项“一事一议”工作法,解决个案问题,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深化社区“五必访”机制,推动建立以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困境、孤残、留守儿童等为重点的困难群众定期探访慰问制度,一般对象年探访率达到100%,重点对象月探访率达到100%。
3.优化服务效能。深化“互联网+救助”改革,打造智慧救助大管家应用场景,完善社会救助事项网上“惠民联办”和“码上办”,实现数据在线查询、业务在线审批、对象在线管理以及“一键核对、一证通办”,全面普及社会救助申请掌上办理和全天候服务。优化镇乡(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功能,统一岗位标识、工作职责、服务规范,鼓励镇乡地区救助力量下沉到村(社区),增强辐射有效性。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社会救助受理和转办流程,实现救助服务一站式办结,实现“一门受理、全域办理”,设立村(社区)网格代办员,为行动不便群众开展代办服务。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救助对象户数与工作人员配备比例区级达到800:1、镇乡(街道)达到100:1,每个村(社区)安排1-2名“两委”成员或网格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
4.健全福利保障。救助重点由“直线型”向“多点侧重型”拓展,重点关注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和农村“三留守”人员福利保障。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儿童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实现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作并开展服务,镇乡(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儿童福利服务站)和村(社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点(儿童之家)全覆盖。配好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安排村(社区)妇联主席或村(居)委员会女性委员兼任儿童主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解决服务报酬。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建立区救助管理站。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和巡访帮扶长效机制,推进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留守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积极作用,鼓励农村公益岗位向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倾斜。
(二)提升社会养老服务品质
5.加快设施布局。全面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按照“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养老服务圈目标,构建多层次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每个镇乡(街道)建成1家集全托与日托功能于一体的“枢纽式为老服务综合体”。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实施社区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编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和运营标准。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和引领作用,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力度。深入实施“品牌养老”行动,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推进“院居融合”。“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6家,新增养老床位2500余张,全区养老床位数达到每百名老年人5.8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建成海曙区养老福利中心,完成雅戈尔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6.优化服务品质。打造智慧养老数字化应用场景,实现老年人基本信息与养老服务资源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老人需求一键呼叫、养老风险一键巡检。完善以失能失智老人和高龄老人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补助制度。建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居家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全域覆盖的社会化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实现村(社区)助餐、配送餐服务全覆盖,所有镇乡(街道)均配有老年送餐车。推动老年教育资源下沉,新增老年大学教学点17个,实现所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设立老年大学教学点。全面实施高龄独居老人巡访制度,搭建“时间银行”信息平台,建立以老助老、守望相扶服务机制,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朋友圈”,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类院校、养老机构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实施养老服务人才“示范培优”工程,到2025年,每60张养老机构床位、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500名老年人均配备一名社会工作者,全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率和持证率均实现100%。
7.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激发民营机构提质增效新活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融合发展,扩大优质社会资源参与海曙养老事业发展。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体系,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设立失智症照护专区。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康养体系建设,支持发展老年失能失智康养区(机构),探索完善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的康养服务保障政策。依托“互联网+养老”技术和科技助老产品,探索“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模式,实现老人在家养老。
(三)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8.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村(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自治体系。高质量完成新一届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大力推进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建立村(社区)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合审查机制。深化“村民说事”制度,大力推广“开放空间”社区协商工作方法制度2.0版,实施“开放空间”社区协商“十百千万”行动。在线上线下分别建设“邻e家”“邻舍家”小区居民自治服务平台,通过政务服务“一件事”、执法“一件事”、协商“一件事”及“随手拍”“投一票”等多种数字化治理工具,调动小区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热情,营造全新“人际生态”环境。深化“片网融合”机制,建成200个小区自治站,推动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下沉至小区居民身边。
9.改革社区服务机制。优化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厘清社区工作职责,整合70家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15家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职能上浮。完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切实推进基层社区赋能增效。推广实施“分类治理、集群发展”社区治理新机制,积极申报国家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提高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区治理共同体发展品质。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推进“家门口”智慧政务服务体系与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打造15个海曙特色的社区“居民会客厅”。优化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设施布局和功能设置,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入驻。建立健全社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社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10.助力社会组织发展。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严格依法监管,扶持创业创新,实现全域化、专业化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等建设。“十四五”期间,镇乡(街道)及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镇乡(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现实体化运作,社会组织备案数突破6000家,平均每个社区备案基层社会组织数达到30个、每个行政村达到18个,培育15家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市级社会工作示范基地15家。实施社会组织素养提升工程,推动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深度参与区域治理、助力平安海曙建设、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助力民生服务提质。
11.强化社会工作队伍。完善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录用、管理考核、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激励保障等制度,建成一支50人左右的智慧型、实干型社区工作领军队伍和30名社会工作领军人物。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激励机制,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领头雁”工程。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加强社会工作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快社会工作领军型人才涌现。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推动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继续加大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000人,全区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人才达到1800人以上。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和引导,加强协作联动,共同培育服务品牌。
(四)完善专项社会服务职能
12.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领域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完善殡葬管理制度,深化惠民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新增用地3.3万平方米,新建骨灰堂1个、大型综合性公墓1个、区域性殡仪服务站1个。推进殡葬风俗改革,强化禁坟区散葬坟墓管理,打击乱埋乱葬现象,鼓励以骨灰存放、海葬、树葬等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每个镇乡(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全区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13.提升婚姻服务。加强婚姻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梁祝”婚姻文化基因,打造海曙婚姻文化特色品牌和系列产品,全面推进婚俗改革,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和个性化建设,实现婚姻登记机关达到4A级标准。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婚姻登记档案100%数字化,实现婚姻电子证照的共享共用和省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推行离婚登记预约制、设置离婚冷静期等离婚劝导措施,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
14.规范地名管理。促进城乡融合,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完善海曙地名命名体系,提升地名文化软实力。加快地名规划修编,完成《海曙区地名志》《海曙区街巷图》编制。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规范地名管理服务,稳妥有序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15.优化移民服务。落实移民安置政策体系,完善移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移民安置规划。加强金融扶持力度,确保移民资金投入,提高移民后期扶持和项目建设信息化管理使用水平,提升移民资金使用绩效。推进水库移民帮扶项目,采取产业扶持、技能培训、贷款贴息等方式,扩大移民创业就业渠道,提高移民致富能力。加快推进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提升移民幸福感、获得感。
(五)增强民政综合发展能力
16.打造清廉民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打通末梢神经,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民政系统反腐败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行为。加强在社会救助、福利彩票、殡葬行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管好用好民生资金。
17.打造智慧民政。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改革,升级打造救助、养老、慈善、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治理信息平台。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实现结婚、生育、户口和身后事“一件事”联办等民政服务“码上办”。探索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养老服务补贴等审批权限下放至镇乡(街道)。
18.打造法治民政。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民政各领域法规、政策及时更新迭代。大力实施“互联网+民政执法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19.打造开放民政。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将民政民生服务领域中适合由社会力量提供的事务向社会开放、转移。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及时发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0574-556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