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赏莫大意!严禁擅自进入未开放景点
时间:2025-04-14 15:02 来源:高桥中队 浏览次数:


4月11日上午,梁祝园区管理(宁波)有限公司发现一位游客正在标有禁止入内的假山丛林内游玩,随即联系了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桥中队。执法队员赶到梁祝公园时,发现一名游客正从公园内一处假山景点的山洞走出来,山洞口赫然树立着一块禁止入内的提示牌。经执法队员询问,该名游客出于好奇心,对管理人员劝阻置若罔闻,“强行”前往山洞内游玩。该游客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属于在风景名胜区明令禁止的区域游泳、游玩、攀爬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现场做出处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进入园区明令禁止的区域内游玩,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在此也提醒前来梁祝公园游玩的广大游客要规范出游,确保安全。

该案系海曙区在“对在风景名胜区明令禁止的区域游泳、游玩、攀爬的行政处罚 ”事项上的首案。

作为国家级AAAA级园区,梁祝文化公园园区表示为确保游客游玩安全,园区管理处特在梁祝公园内的水域、假山、特种设备等特定区域设立温馨提示牌,提醒游客注意“游玩禁区”。多数游客都能够配合园区管理,规范出游,但一些游客忽视了自身安全,总想与水域、假山等景点“零距离”接触。虽然园区管理人员及时阻止,劝退了部分“好奇心”较强的游客,但仍有少数游客不顾提示牌的告知,不听管理人员劝阻,“勇闯禁区”。面对这一情况,园区第一时间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桥中队进行联系沟通,得到了中队的支持。

“园区工作人员向我们反映近期客流量增大,春日游园旅客较多,少部分游客出现了擅自进入未开放景点、在明令禁止区域游玩等现象,对园区管理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消息后,我们立刻与园区管理处进行沟通衔接,以执法力量助力梁祝公园园区管理,”高桥中队负责人解释道,“类似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园区管理秩序,对园区内旅游资源造成破坏,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欣赏春光美景的同时严守法律法规,做到自觉遵规观赏、文明安全出游!”

下一步,高桥中队将做好对辖区范围风景名胜区域的执法巡查,为建设美丽海曙、平安海曙增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