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064/2025-91670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3月份工作总结
1、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诉讼败诉风险案件跟踪分析工作。全面启动宁波火车站新时代法治实践站点位建设,已完成施工方案设计并准备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部署开展新一轮产业风控法务指引编制工作,择优筛选编制团队及产业类别。根据十届区委第八轮巡察统一安排,对11家单位部署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推进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评议工作。
2、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工作,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安全稳定。指导人民调解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讨论换届事宜;召开理事会,讨论并通过换届的各项议题,决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完成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修订稿与财政的首次征求意见。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3月21日,本月行政复议接待47人次,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4件,办结9件,组织召开案件调查会1次,召开听证会2次;出庭应诉2件;服务区领导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次;协助事权单位处理以区政府对象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对多家单位进行多次相关个案指导。完成2024年度行政复议白皮书等。
4、执法监督与立法工作。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完成全区各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或承担部门执法监督的机构)及人员信息的汇总工作;完成《海曙区2024年罚没款情况分析报告》、《海曙区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白皮书》初稿。调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宁波市燃气设施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
5、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完成乡镇街道重大合同备案审查6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1件。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继续推进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2025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施方案”重点任务1项。收到区政府责成案件4件,完成审核4件。参加区政府专题协调会1次、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议1次。分派区政府的履职件2件。
6、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社区矫正日常业务。完成新一批电子腕带采购工作。完成新一期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项目方案调整工作,对部分项目进行整合提升,同步开展采购工作。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库1.0版本,并在部分司法所开展试点。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警示教育课程与社会关系修复课程。
7、律师行业工作。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投诉举报调处工作,本月接待各类投诉举报6件次。推荐律师申报宁波市法学法律专家库、青年法学人才库。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标准备案审查。完成2024年度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申报初审工作。组织律协分会开展三八节活动,组织律师参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完成公职律师执业活动考核备案。
8、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推进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组织各单位上报2024年度普法工作总结。组织开展“国际妇女节”宣传活动。推进省厅“张网捕鸟专项治理执法攻坚行动”。
9、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日、三八妇女节、植树节、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等主题系列普法活动。参加区妇联困境未成年人协调会。发放第一季度各类值班、案件补贴。走访古林合一生活园的顺丰总部,调研建立特色法律援助工作站事项。开展公法系统值班地点管理查漏补缺工作。
10、政治工作。完成矫正局“清廉矫正”廉洁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培育申报工作。完成区管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反馈修改和上报。通报区委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并上报年度考核考核登记表。组织局机关和司法所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2025年度社工考试报名。组织填写2025年度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完成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维护和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修改完善工作。上报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和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相关材料。完成局机关党委一季度党费交纳和对账工作。
4月份工作计划
1、加快完成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南站点位的施工建设工作,并积极与车务段联系,确保施工任务的具体落实。根据上级及全区工作安排,持续开展法治督察相关工作。整理问题清单,完善督察机制。
2、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做好《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工作。完成2025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备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目录管理。继续做好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镇乡街道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备案审查等日常工作。
3、总结第一季度行政复议工作,对比相关数据,做好行政争议防范化解工作;完成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日常工作,分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发展态势,及时报送;围绕上级条线和局机关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工作等。
4、出台《海曙区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白皮书》;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监督。
5、继续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安全稳定。根据涉诉调解改革工作推进和市局的要求,加强与法院协调对接,完善涉诉调解相关机制。视情指导人民调解协会做好换届工作。进一步与财政沟通协调,确定“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开展意见征求工作。
6、做好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试运行。完成“普法项目(知源)”和年度视频合作项目落地。筹备5月份“民法典”宣传月。编制《海曙区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及发文。
7、组织开展历年未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清理工作。
8、制定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开展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常态做好户籍地在海曙的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工作。
9.参加监狱假释对象评审会。完成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主题教育视频拍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完成2025年社会化项目采购工作。开展档案规范化提升行动。推出个性化矫正方案库2.0版本。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能者为师”活动,选拔有一技之长的社区矫正对象组建师资库。
10、继续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投诉举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