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62270/2025-9145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鉴定(检测、检验、检疫)意见告知书公告
时间:2025-03-18
10:07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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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金标(身份证:33018319******0016):
孙蓉(身份证:33028319******0025):
本机关委托宁波市海曙甬海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对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75弄联丰世纪苑***号***室涉案建筑物的尺寸进行了测绘,测绘意见情况详见附件。
对上述测绘意见,本机关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告知予你们,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十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宁波市海曙区周江岸路16号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云中队领取《鉴定(检测、检验、检疫)意见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你们对上述测绘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提出补充鉴定(检测、检验、检疫)或重新鉴定(检测、检验、检疫)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钊 胡骏韬
联系电话:0574-87124501
附件:1.《鉴定(检测、检验、检疫)意见告知书》二份
2.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报告编号:甬海测城 25003)
3. 现场照片二张、现场图示一份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附件1孙蓉鉴定意见告知书.pdf
附件1包金标鉴定意见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