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136/2025-91418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公告
时间:2025-03-17
11:2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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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承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918家企业(详见附件):
你企业经本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后,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该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电话:0574-87342622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