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25-91259
  • 文件编号:海政发〔2025〕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3-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2 14:09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区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徐洪涛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咨询委。



区政府党组成员  张盈军

负责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相关工作。

联系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海高控股。



区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区长 刘春萍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业、能源、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国家安全、司法、法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数据管理、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国有资产监管、金融保险、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评审、81890、政务公开、政策研究、消防救援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粮食物资局、国动办、人防办)、司法局(行政复议局)、人力社保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区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共资源交管办)、机关事务局、国资中心、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重大项目中心、评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81890、海发控股。协助分管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监委、编办、网信办、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社会治理中心、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海曙区税务局、国家安全局海曙工作站、海曙消防救援大队。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陈旭伟

负责对外开放、商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招商、外事、口岸、会展节庆等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投资促进中心(产业研究中心)、外事办。

联系海曙海关、工商联、台办、侨联、贸促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张百川

负责公安、交通安全、流动人口等方面工作。

主持公安分局工作。

联系交警大队。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俞鹏宏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征地拆迁等方面工作。

分管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房屋征收中心、轨道交通管理中心、南站综管中心、南站区域开发建管中心、月塘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海欣控股。

联系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邮政管理局。



副区长  郑甬龙

负责民政、老龄、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渔业局)、供销社。

联系残联、慈善总会。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李高

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科学技术、生态环境、水利、双拥、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信局(数字经济局)、科技局、水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改中心、海曙水务集团。

联系民宗局、科协、气象局、海曙生态环境分局、人武部、供电分公司。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田向杰

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

联系档案馆、文广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地方志办、红十字会、关工委、文联、社科联、天一阁·月湖景区管理办、全媒体中心、五龙潭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