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3993/2025-89882 组配分类: 工作信息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我区省级清廉社会组织观察点建设初见实效
时间:2025-02-05 15:49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近期,省民政厅发布了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家范例(第二批)名单,我区高桥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入选。近年来,区民政局全力抓好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观察点工作,在建章立制、专项治理、生态营造等方面持续用力,促使组织更坚强、管理更规范、作风更清正。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古林镇商会获评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佳范例,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获评市级清廉社会组织。一是深化专项治理,织密守正“廉护网”。全面排摸专职社区工作者兼任法人的社会组织,组织开展社区类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专项监督工作,共梳理排摸社区类社会组织140家,实地抽查11家组织,整改财务管理类问题47个、资金使用类问题1个。打造“阳光慈善”环境,组织相关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开展实地检查,抽查比例达到62.2%。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自律,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发布《海曙区民政局关于公布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收费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持续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不断细化非营利监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高桥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入围宁波市社会组织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观察点。二是聚焦建章立制,筑牢守正“廉根基”。出台《海曙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指引》文件,全面梳理汇编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财会人员岗位职责、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提升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水平。推行落实《海曙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把牢关键人员的政治素质关,打造高素质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办法》试行以来已审核相关负责人100余人。三是坚持宣贯渗透,涵养守正“廉生态”。加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清廉社会组织专区”建设,打造清廉品牌,目前清廉社会组织专区建设已实现区镇两级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组织开展“红领曙社 益起趣赶集”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活动现场布置40多个公益展销摊位,吸引党员群众800余人次,获央广网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下步,区民政局将以“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为主线,充分发挥区级平台和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打造镇乡(街道)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专区,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直面问题与风险,加强社会组织领域党风廉政和规范化建设,努力营造我区社会组织发展风清气正、和谐清朗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