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3MB191009XF/2025-90716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26 16:2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视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区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完善法治制度建设,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构建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上下齐抓共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工作格局。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和年度工作要点,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二)推进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始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普法总体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意识,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工作。利用“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方式,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今年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1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同时要求全体在职在编干部按时按规参加学法用法网上学习及考试,进一步提升法治专业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三)依法依规行政,优化日常工作法治运行

坚持学用结合,把学法用法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三个到位”。聘请法律顾问为来访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信访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政府合同订立等事项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我局依法办事、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确保我局决策决定的科学、合法、合理。不断提升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系列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累计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3人次,法律咨询18人次。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服务对象法治意识

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参与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的事务员职业技能竞赛,提升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业务培训会,为300余名来自镇(乡)、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者开展优抚政策解读、主题教育专题授课等政策法规培训。与海曙法院合作开展送法律进军营活动,开展送政策进役前教育营宣讲活动;利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残疾军人补换残疾证等契机,通过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或电话解答问题等方式,宣传普及《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并将其列入返乡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内容。

二、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采取了有力措施,仍存在一些不足及可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法治建设上的理论学习还有所欠缺,宣传模式还有待改进,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力量专业化程度不足,缺少法律专业人才,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还不够。三是普法宣传需要继续深化,部分服务对象对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渠道还不够了解。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退役军人相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律法规应用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当中,着力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真正发挥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加强领导班子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真正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着力打造“忠诚、专业、敬业、担当”的高素质法治干部队伍。

(二)坚持法治学习宣传,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效率。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镇(乡)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利用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保障、普法宣传、权益维护、走访慰问等工作时机,扩大普法覆盖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及平安创建活动。

(三)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突出做好双拥优抚、就业创业、军休安置、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坚持依法决策,精准施策,做好常态化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对待退役军人诉求,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行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保障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