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3993/2025-90528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民政基础。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民政水平。切实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普法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在全局形成自学和集中政治学习相结合,普法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本年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7次。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民政执法力量。坚持以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21人,考试通过6人。同时积极参与以执法实践为基础的专业执法人员素质培训,建立既通晓法律法规,又熟悉民政业务的民政执法和法治工作队伍,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履职能力、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民政执法力量奠定坚实基础。
(四)完善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依法执政。规范文件管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清理失效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新增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制度,全年做出行政许可176件、行政处罚6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作出行政决策、处罚决定等行为前,均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民事诉讼1件,确保各类行为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五)做好政务公开,加强民政政策宣传。结合民政部门履职开展普法,有针对性地向不同民政服务对象分类开展政策宣讲和普法。重点围绕殡葬服务、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问题,利用重阳节、“5·20”婚姻登记热潮等契机,为民政服务对象普及“一老一小”、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等民政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细化、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情况,扎实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积极做好服务事项、证明事项承诺告知等信息公开。今年以来累计在区政府网站、海曙号等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114篇,将民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等事项向社会公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执法、学法、普法等工作亲手抓、重点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民政执法水平和法治工作质量的提升。一是亲自部署、督办法治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审定民政法治宣传、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推进。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始终坚持学法先行,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指示精神,并将其融入民政日常工作。三是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在工作推进中,局主要负责人强调抓重点、补短板,对涉及法治关键性的工作亲自部署并督办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普法宣传形式与充分的普及覆盖存在差距。我局目前主要以线下宣传方式为主,形式较为单一且缺乏创新性,宣传效果有限,未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平台等现代传播途径,导致部分法律知识未能有效触达更广泛的受众。
(二)专业法律素养与日益提高的要求存在差距。目前我局缺乏专业法律专职岗位人员,在面对复杂行政执法、政策法规解读以及涉及法律争议的重大事项决策时,更多依靠外聘法律顾问帮助完成。
(三)群众法治需求与服务能力的匹配存在差距。随着群众对民政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民政服务对象和法治建设对象的双向扩大,人民群众对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相关领域法律知识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5条的规定,在没有继承人或所有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的“兜底主体”,如何进行遗产管理尚未有明确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民政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普法、执法、守法一体建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法治意识全覆盖。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和集中培训,扩大学法用法考评范围,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惩处力度,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着力提升民政工作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
二是推动构建更加规范的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开展社会组织管理、殡葬行业整治、养老服务监管、民政机构安全等领域检查,用心用情守护民政服务对象,不断优化民政领域法治环境,全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完善法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具体要求,做到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形成合法性审查常态化。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领域法规条例学习活动,深入推进针对服务对象和下属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将普法活动渗透到民政工作全过程,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浓厚氛围。
四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将执法信息在网上录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事,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公平正义。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及时改进问题,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针对当前民政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用多种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实实在在提升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