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1025728K/2025-9039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2-19
09:46
来源: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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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松潮:
本局于2025年2月11日依法对你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因其他方式未能向你送达,现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运政罚〔2024〕12684),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链接,公告期为60日,自发出本公告起,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574- 88265745)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