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71783/2025-90339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洞桥镇 发文日期: 2025-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洞桥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18 15:27 来源:洞桥镇 浏览次数:

2024年洞桥镇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努力在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基层法治体系、加快数字化法治化融合等方面探索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洞桥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发挥合法性审查作用,优化合法性审查流程。

组织学习会,认真学习《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由党政办、司法所、综合执法队、法律顾问等人员同堂学习,研究并调整洞桥镇行政合法性审查流程。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增加制式合同范本,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相关工作得到省司法厅调研组肯定。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以先期的审查提醒来预防后续的行政争议,从而降低行政争议的发生率和败诉率,2024年共审查行政合同234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信息公开30件。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作用,在村(社区)推行三级审查制度,实行涉法类事项靠前审查,上半年共审查村级合同392件,有效规避风险点45起。

(二)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我镇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公告公示、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二是拓宽公开载体。及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政务信息,对于需长期公开的内容,及时调整、更新、扩充公开内容。三是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对政府信息网上要公开的内容,严格把控审核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信息的来源渠道、采集范围、时间期限和责任分工进行明确。2024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60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3件。

(三)全力保障“大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取得实效。

2024年,以洞桥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共计办理简易程序案件220件,普通程序案件185件,罚款122210元,人行道违停抄告条。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中,“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多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综合执法、交通执法等部门开展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垃圾运输车辆11631车次,查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案件18起,罚款75730元,进一步杜绝作业车辆密闭不严、车身不洁、沿途抛撒滴漏等现象,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维护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主动作为,保障非警情事项纠纷调处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依托镇矛调中心及派出所中心警务室建立非警情事项流转调处中心,综合指挥室负责流转非警情纠纷事项,一般案件由中心警务室派驻调解员现场调解,疑难案件则流转至镇调委会进一步调处,同时构建“定期会商+常态化沟通”的信息交流模式,实时跟进非警情纠纷化解情况,促进各方在职能履行上良性互动、在作用发挥上优势互补,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协同高效。今年接到非警务类纠纷887起,现场调解成功412起,引导至司法所调解109起,调解成功72起。二是积极创新,打造人民调解洞桥模式。以诉调、访调、警调、人调多部门联合调解,移动终端、微信、共享法庭多平台线上云调解等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解方式,打造区域调解“金口碑”,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司法靠前、信访断后”的洞桥模式。2024年全年共计调解纠纷542起,疑难复杂纠纷7起,其中镇调434起,村社108起,涉案总金额639.48万余元。全年矛盾纠纷排查36次、线索收集6次。接受各类法律咨询242起。三是优化队伍,全面提升村社调解员法治素养。利用季度例会定期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目前已邀请知源法律服务中心、天一公证处公证员、专业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从法律知识、调解方法、心理学知识应用等方面为调解员授课,今年已组织调解员开展线下培训四次,观看调解学院线上培训五次,通过学习研讨形成有效的调解思路和方法,不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

(五)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度,营造全域学法良好氛围。

一是提升村社干部法治素养。邀请律师、法官、公证员等专业法律工作者围绕辖区常见的民事纠纷、公证业务为基层法治队伍授课,参加培训班的有各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以及公共法律服务者二十余人,今年已举办村社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四期。二是面向基层群众流动式普法。“和”洞力言法工坊组织普法讲师深入村社,立足辖区农业特色,把握特殊时令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户们讲解涉农法律知识,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以法治力量解决农户们的后顾之忧,以点带面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今年深入田间开展流动式普法5场,累计开展深入村社、时令限定活动42场,覆盖基层群众3000余人。三是深耕“童言法语”青少年普法品牌。与辖区内各中小学深度合作,持续擦亮“童言法语”校园普法品牌,携手开展走进司法所、校园法治嘉年华、开学第一课等新颖多样的体验式研学、沉浸式游戏、互动式教学等一系列未成年人普法活动,2024年开展法治研学体验活动7场,趣味法治游戏9场,互动式法治讲座9场。洞桥司法所与宁锋小学共创《和小獬豸一起学法治》系列法治绘本全册上线,绘本共向学生们征集画面内容300余幅,择优挑选录用绘画80幅,目前已累计印刷绘本1200余本。四是针对新业态群体个性化普法。线上通过陈杰普法工作室自制的普法短视频,发布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普法覆盖面。今年工作室累计发布普法视频33个,收获粉丝2618位,点赞三千余次,交流评论近千条,播放量累计超过18万次。线下主动对接新业态就业群体集中的宁波果品批发市场,协同市场法律顾问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并入驻红果品党群服务中心“小窗口”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等服务近百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洞桥镇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高,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规范化程度有所不足,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流程,执法标准的把握上有所欠缺,急需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指导和法治培训。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明确基层政府法治建设主要责任人为镇长、党委副书记。成立洞桥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担任组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领导体制。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切实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党委会、班子会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治专题学习,扩展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广度深度。今年共开展理论学习4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镇党委、政府把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情况,研究落实重大工程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法治相关工作。二是以镇政府门户网站和镇内主要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要求各村(居)继续稳步推进信息公开。三是完善镇属网络办事平台,结合洞桥镇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发挥政府网站的办事、查询、政务监督功能。明确职权行使依据和主体,明晰各类职权具体事项。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四、明年的工作计划

2025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区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迭代升级。充分发挥洞桥镇矛调中心作用,完善每月分析研判机制,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实现就地化解率80%以上,做强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强化四个平台整体智治、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系统的对接,推动四个平台成为洞桥镇基础工作平台,实现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特殊人群监管、便民服务等领域工作全覆盖。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度。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行政诉讼败诉问题清单,深刻剖析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系统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约谈、追责、公示等举措,倒逼压实责任。借力执法监督员的力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专项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合力推进执法法治化。   

三是提高法律服务供给和应用能力。洞桥镇辖区企业3400余家,规上企业99家,充分运用“言法工坊”律师资源,提高法治供给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着力提高镇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村社法律服务、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和复议方面的作用,拓展顾问内容范围,进一步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案量。